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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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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4版)

[注1]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国内外市场的环境变化、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更高的投资效益,公司将“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中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6,00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8,931.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15,000.00万元。

[注2]鉴于光伏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大幅下跌,HJT与TOPCon技术路线的竞争趋于激烈,下游厂商对新技术扩产愈发谨慎,大部分拟建HJT产能在短期内无法落地,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公司正在进行审慎的技术研判和市场发展趋势论证,并适当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已明确拟购房产,正在进行项目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公司已于2026年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并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相关款项已于2026年按计划陆续投入。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达到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股本规模、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定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利益最优化原则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公司年度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且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

4、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五)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各期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正高级会计师,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博佳,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群,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骁,正高级会计师,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博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群、项目质量复核人黄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德睿联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睿联智能”);

● 投资金额: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德睿联智能进行增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德睿联智能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与苏州睿硕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睿硕”)共同将德睿联智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双方拟按本次增资前各自持有德睿联智能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通过货币方式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万元;苏州睿硕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本次增资后,德睿联智能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公司持有德睿联智能70%股权,苏州睿硕持有德睿联智能30%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睿联智能,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共同增资方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德睿联智能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德睿联智能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根据德睿联智能实际经营需求逐步支付增资款,预计不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后,德睿联智能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的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其未来经营仍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德睿联智能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争取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汇报。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26年5月20日13:30时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林林

联系电话:0417-6682389

传真:0417-6682389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115000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592,176.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527,4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79,121.7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方案重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发展,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当外汇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交易金额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会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基于降低风险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避免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汇兑损失。

6.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