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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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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表为报告期末股东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森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家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叶森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家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森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家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82.8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1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1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17.14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5,687.74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350.72万元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23.07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82.8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1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1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0,350.7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35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82.86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23.0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资金623.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40,973.79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0,350.7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23.07万元(不含增值税)。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及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78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4月15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参与竞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需要,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安市辉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辉阳”),在交易金额范围内,由新设全资子公司吉安辉阳使用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初始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增资或借款)及自筹资金参与竞拍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志浩”)重整投资权益(江西志浩100%股权权益),拍卖标的物账面价值104,484.82万元,评估价值58,213.01万元,起拍价41,872.71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为公开竞拍,竞拍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需要支付重整对价款并承诺全面接受并执行经龙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成为江西志浩重整投资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但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重整计划执行、未来经营效益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4月22日,江西志浩重整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了拍卖公告,本次拍卖标的为江西志浩重整投资权益(江西志浩100%股权权益),其项下包含江西志浩全部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其他无形资产(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实用新型、外购软件系统、域名),拍卖标的物账面价值为104,484.82万元,评估价值58,213.01万元,起拍价为41,872.71万元。通过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需要支付重整对价款并承诺全面接受并执行经龙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成为江西志浩重整投资人。

为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需要,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安辉阳,在交易金额范围内,由新设全资子公司吉安辉阳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参与竞拍江西志浩100%股权,拍卖标的物账面价值为104,484.82万元,评估价值58,213.01万元,起拍价为41,872.71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

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初始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增资或借款。自筹资金来源为吉安辉阳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该笔并购贷款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江西志浩股权办理质押担保。公司已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拟向金融机构并购贷款无需进行审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1)新设全资子公司

(2)购买资产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参与竞拍收购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由新设子公司吉安辉阳使用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初始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增资或借款)及自筹资金参与竞拍江西志浩100%股权,拍卖标的物账面价值为104,484.82万元,评估价值58,213.01万元,起拍价为41,872.71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自筹资金来源为吉安辉阳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该笔并购贷款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江西志浩股权办理质押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权竞拍、签署合同、工商变更登记、借款、担保等相关工作。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2、交易对方二

上述交易对方均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竞拍标的为江西志浩重整投资权益(江西志浩100%股权),权属清晰,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江西志浩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江西志浩100%股权变更及重整投资权益所对应资产的交割手续。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江西志浩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资产事项。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产权归属清晰,纳入江西志浩重整处置资产范围,买受人在足额付清全部拍卖款项、拍卖成交生效后,可依法有序办理解除抵押、融资租赁担保等全部权利限制,执行经龙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成为江西志浩重整投资人。

(1)涉及担保事项

根据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拟了解重整资产清算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正诚评报字【2026】第003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江西志浩名下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存在抵押及财产保全等担保事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涉及诉讼事项

根据竞拍公告,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赣078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志浩破产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赣0783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志浩债权债务清算工作组担任江西志浩管理人,负责江西志浩重整工作。2026年2月12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出具(2025)赣0783破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担保、诉讼等信息最终以江西志浩管理人公布为准。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①本次交易不存在优先受让权。

②江西志浩自身并非失信被执行人,但存在多起执行案件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存在3条被执行人记录,均为2026年立案,执行标的合计约175.05万元;已被出具2条限制高消费令,针对江西志浩及其法定代表人蔡志浩;存在2条破产重整相关记录,表明企业正处于债务处置程序中。标的拍卖成功后,江西志浩将会限期按政策对信用事项进行修复,不影响后续经营。

(2)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2026年4月,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出具编号为(粤正诚评报字【2026】第0038号)《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拟了解重整资产清算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2月28日,账面价值为104,484.82万元,评估价值58,213.01万元。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的行业特殊信息

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拍卖购买的资产将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1.资产情况:

本次竞价标的物为江西志浩资产包括全部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其他无形资产(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实用新型、外购软件系统、域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债权结构总览

其中:

(1)工程款优先权,具体如下:

(2)抵押债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7笔,具体如下:

标的债权清偿方式由标的管理人取得拍卖所得价款全部作为偿债资金,优先清偿建设工程款、抵押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税款债权后,剩余部分按同一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上述债权债务安排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或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稳定性与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冲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下转3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