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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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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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司此次拟聘任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量,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为98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8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万元,合计较上年增长3.16%。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为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0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等业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协议对方为商业银行。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调整订单,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延期交割风险。
3、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披露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2、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全额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审查。
6、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均选择信用级别高、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联系,遵循实需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为目的,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6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功能沙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手动功能沙发、电动功能沙发、扶手推背沙发、老人椅等功能性沙发,固定沙发及板式家具等超大件家具。近年来,公司坚定不移推进变革,坚定实施从OEM/ODM向OBM的转型升级战略,以跨境电商为抓手,深耕终端零售市场,持续推进品牌布局。截至2025年底,公司境外品牌零售业务占比达63.22%,大宗业务占比36.53%。2025年度,境外品牌零售业务同比增长12.66%,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为公司品牌零售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聚焦核心业务,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向品牌零售商转型,重点围绕在数字化运营、海外供应链、资产效率、组织能力等维度发力。大供应链建设方面,全面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深化业财一体化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大供应链体系建设,实现业务全流程的可视化经营与精细化管控,推动管理层经营分析由“盘后总结”升级为“盘中实时监控”,提升决策响应速度与经营管控水平。以数字化工具赋能采购、生产、物流等全链条环节,持续强化各环节运营能力与协同效率,打造具备降本增效、稳定交付、可持续盈利的供应链体系。海外工厂布局方面,加快推进越南自建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完善海外供应链布局,切实提升供应链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支撑品牌零售业务规模化发展。资产运营方面,持续优化资产结构,通过出租或出售的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与回报率。组织建设方面,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激发员工创新创效活力,培育高效协同的团队文化,打造适配品牌零售模式的专业运营团队,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回馈股东。自2018年上市以来,除亏损年度未能进行分红外,其余每年公司均进行了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7,023.62万元(含税)。
2026年,公司将积极推进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分红频次,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回报回馈全体股东。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让投资者能够清晰、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等核心信息。在此基础上,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注重及时、规范地向市场传递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信息,力求表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显著增强了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基础上,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同时,公司将开展至少3次业绩说明会,及时接听投资者热线和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四、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体系的完善,严格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监管要求。目前,公司已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经理层组成的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运行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026年,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法规要求,完成相关配套制度修订,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发挥引领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跟踪监管动态,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各类监管培训,确保准确理解规则、领会精神,促进规范履职;按月编制《证券月报》定期整理上市公司监管处罚案例,发送“关键少数”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保持每月推送《证券月报》,及时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强化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并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提示
2026年,公司将深入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承担起推进高质量发展水平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着力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认为该事项能够对未来公司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提高融资效率,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08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低风险业务的办理,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