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提质增效,对外直面市场竞争,抢抓市场份额,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并积极拓展新市场、新方向。其中,电梯门系统业务方面,公司全年实现门机销量超9.5万台,同比增长10.28%,层门装置销量超44.35万台,同比增长8.09%。军事仿真系统业务方面,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市场拓展为核心抓手,不断深化“军工筑基、民用赋能”的发展战略,实现市场份额稳步扩大、客户结构持续优化、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应对行业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化,公司2026年将继续坚定长期战略目标,依托公司多年来在机电一体化领域的积淀,深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两大业务板块的协同,持续探索与拓展新市场、新业务,加快推进合作研发成果的产品化应用。同时,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2,918.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57%,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升。2025年,公司共申报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59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项。
2026年,在电梯门系统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着力拓展永磁门控器产品的适用场景,围绕节能、防火隔热、智能化、网联化等方向持续改进与突破,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为客户提供更贴近市场实际需求的产品。在军事仿真系统业务方面,公司注重研发与创新,不断巩固在陆航空军仿真训练的核心优势,持续迭代便携式通用数字空战仿真系统等核心产品,深化LVC互联技术在多军种仿真训练中的应用。2026年,公司将在工业数字孪生、医院智能化运营等民用方向深化市场拓展,加速相关平台产品的商业化落地。公司将继续推进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围绕前沿技术持续攻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治理体系,强化合规运营与投资者保护
公司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四届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积极响应新《公司法》要求,稳妥推进监事会撤销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承接等治理结构调整工作;董事会新设1名职工董事,进一步优化了董事会构成与决策机制。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管理,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资者参与渠道,通过积极支持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等形式为各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条件,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考核机制
严格压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及时传递监管动态与典型案例,提升其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充分发挥其在经营决策中的核心作用。2026年,公司将重点出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考核标准及支付程序,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机制,建立与公司业绩匹配的激励约束体系,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确保激励与责任匹配。同时,结合双主业战略,合理设置激励考核指标,探索将研发突破、新产品新业务开拓、公司盈利水平等纳入考核体系,推动管理层与股东利益深度绑定。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结合公司双主业特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提升公司透明度。深化与主要股东及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强化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日常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将合理诉求融入经营决策。同时,加强资本市场政策研究,积极传递公司转型发展进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度。
六、其他说明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余宗广,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朋,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相关人员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依据本公司业务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区间为人民币80万元至1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查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7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按每人8万元/年标准执行。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 非独立董事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薪酬,如该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标准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津贴、保险和福利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厘定年度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与个人履职考核、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挂钩。
(3)津贴、保险以及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确定的必要的商业保险、津贴和福利。
(四)其他说明
1. 以上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终总薪酬将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确定,以实际发放情况为准。以上薪酬、津贴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需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发薪酬或津贴。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公司应考虑是否扣减或不予发放其当年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 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薪酬方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薪酬方案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领为军融30.79%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25,082.91万元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为军融”或“标的公司”)30.79%股权,并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领为军融27.87%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领为军融41.96%股权,并通过受托表决权方式取得领为军融27.87%表决权,合计拥有领为军融69.83%表决权,实现对领为军融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8月9日,本次交易涉及的领为军融股权交割均已完成,领为军融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领为军融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一)业绩承诺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与贾磊、郝利辉、宁波领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宁波领诺软件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合称“业绩承诺方”或“补偿义务人”)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为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业绩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本次交易后将促使标的公司实现以下业绩目标:2024年度至2027年度,标的公司应予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数额分别为人民币4,100万元、7,000万元、8,300万元及9,300万元,累计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8,7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补偿约定
1、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标的公司于该会计年度完成的实际净利润,并将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并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需要补偿的,上市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者标的公司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交易总价×(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承诺利润数总和-以前年度累计已补偿金额。
本次业绩补偿涉及的“交易总价”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19,093,372元注册资本支付的交易对价与上市公司于2024年1月收购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2,839,113元注册资本支付的交易对价之和,即290,829,105.41元。
2、业绩补偿方式
(1)若上市公司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则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等于上条所述金额。
(2)若上市公司要求补偿义务人以标的公司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则当期补偿义务人应当向上市公司无偿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数量 = 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标的公司每股注册资本的公允价格。
标的公司每股注册资本的公允价格 =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公允价格÷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公允价格 =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即86,800万元)×(1-〈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承诺利润数总和)。
(3)若上市公司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标的公司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则上市公司有权确定现金与股权补偿的具体比例。
(4)虽有前述规定,若补偿义务人届时现金不足以补偿的,应当以股权补足。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领为军融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领为军融2025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9,444.39元,完成率为-11.74%,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其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为79,263,034.97元。
四、业绩补偿方案
鉴于领为军融未达到业绩承诺,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领为军融的发展情况,公司本次将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以领为军融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相关补偿义务人共需补偿股权占领为军融总股比的13.65%,本次补偿完成后,公司持有领为军融的股权比例提升至57.69%。
五、审议程序及后续实施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鉴于领为军融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将就业绩补偿事宜书面发函督促相关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办理相关补偿股权的转让变更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8,367,328.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2,480,927.82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需要,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将持续推动改革发展,全力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致力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价值回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 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商誉价值进行测算。经测算,部分商誉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 计提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及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与减值测试,综合评估资产回收风险、市场行情变化、资产使用状况及未来现金流量等因素,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确认,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006,623.21元,主要对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合同资产等应收类款项,基于债务人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历史回款情况及账龄结构等综合判断,对预计无法收回或存在回收风险的部分计提相应信用减值。
同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3,287,623.36元,因标的公司经营不及预期、行业环境变化,未来盈利能力低于并购预期,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准则计提减值。同时结合存货库龄、市场价格波动、资产技术迭代、使用效率及可收回金额测算结果,对发生减值情形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三、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升公司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210,294,246.57元,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0,294,246.57元。
四、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鲍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朱峰先生、李智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其对该议案无异议。《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其对该议案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其对该议案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总经理高杰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分项议案三: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分项议案四: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分项议案五: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会议资料详见该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电话方式登记恕不受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0-81003205 传真:0510-81003281
联系人:黄敏
(三)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5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