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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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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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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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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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渠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渠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3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7488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作废处理其第二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404万股。上述作废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78.8708万股,其中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12.4656万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6.405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9名激励对象办理95.215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3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24.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0、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3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7488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作废处理其第二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404万股。上述作废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相应调整为278.8708万股,其中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12.4656万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6.4052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3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5.2159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9名激励对象办理95.215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303.037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78.870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2.03%;预留授予24.16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7.97%。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18.5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8.5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1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52人,均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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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24.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1)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219.0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20.94万股。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5元/股。
(3)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65元/股。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处理上述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99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81.788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7.2220万股。
(4)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55元/股。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合计作废处理上述15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4590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79.7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4.1670万股。
(5)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3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7488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作废处理其第二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404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278.8708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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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股票取消归属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处理上述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9万股。
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出资缴款过程中,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0.624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综上,公司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6140万股。具体内容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和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359人,可归属股份共计95.2159万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是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分别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一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总体归属比例为3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总体归属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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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说明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5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2159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1月15日
(二)预留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三)归属数量:95.215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归属83.1324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期归属12.0835万股
(四)归属人数:359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312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52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人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重合
(五)授予价格:18.55元/股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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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作废处理其第二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404万股。
(八)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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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35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5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95.2159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建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况,公司已对减持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除此以外,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涉及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