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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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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5版)

2025年,公司积极落实监事会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分工,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配套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持续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强化其在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的职能,提升其专业决策与监督作用。

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2025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6份(含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各类公告文件50份,充分披露了公司换届选举、制度修订、募投项目变更、权益分派等信息,全年无更正或补充公告。

2026年,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规范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依法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各项行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合规为底线,增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监督,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持续沟通和专项培训,确保其在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中严格依法合规。2025年度,公司组织“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高管初任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及各类业务培训,江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合规管理培训,并邀请中介机构到公司现场开展合规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系统学习证券监管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提升治理决策与风险防控水平。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履职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关键少数 ”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主动担当,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认真执行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通过稳健的经营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真诚的沟通交流,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伟青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天航,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及投入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提交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4.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73.68万元,与公司2026年1月23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戚淦超、王曙光、戚建国、范小凤、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6年5月11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5月17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200

联系电话:0519-82300207

传真:0519-82300268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勇申 电话:0519-82300207

传真:0519-82300268 邮箱:dongmiban@jmp-seal.com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5,246,076.7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3,274,240.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9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62,5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9,454,500.00元)总额35,717,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6元,共计募集资金171,19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不含税)16,037,735.85元后,实收人民币155,152,264.15元,于2017年12月25日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存入朗博科技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验资专户中(账号:519902821410901);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1,382,213.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770,050.9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付清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于2025年将所有该项目尾款支付完成,节余募集资金2,679,024.10元转出,转出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完成销户手续、不再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专户于2025年注销后,公司与该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解除。

公司另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配套橡胶功能件项目”、“智能仓储建设项目”等新项目建设。同时,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6月4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8,2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进行变更,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配套橡胶功能件项目”和“智能仓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变更并支付完成原募投项目待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后,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2025年7月11日分别将已变更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注2: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付清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于2025年将所有该项目尾款支付完成,节余募集资金2,679,024.10元转出,于2025年11月11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908,534.9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现金管理金额已经全部到期并归还,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授权范围,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专户461182371056账户、519902821410008账户与存储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付清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65.396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7日、2024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79,024.10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会议决定,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原募投项目待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外,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8,2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进行变更,用于新项目建设,变更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7.17%。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朗博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朗博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朗博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

注2:募投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现金管理金额: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再投资部分)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再投资部分)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会议决定,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原募投项目待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外,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8,2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进行变更,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配套橡胶功能件项目”和“智能仓储建设项目”建设。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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