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6版)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朗博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朗博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潘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建华先生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被公司返聘,其于近日向公司申请不再继续返聘,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潘建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洪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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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潘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潘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31%,其离职后的股份变动管理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洪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简历
高洪波:男,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会计师。2005年7月加入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高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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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预计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
3、公司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淦超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戚淦超、王曙光、赵凤高、施朝晖以及独立董事严宁荣、封美霞、吉庆敏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阅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经审阅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决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汇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严宁荣、封美霞、吉庆敏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薪酬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公司经营业绩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其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薪酬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其中绩效薪酬月度预发放比例不高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剩余部分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每年领取董事职务薪酬5万元,按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独立董事薪酬每年6万元,按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在发表本人薪酬或津贴意见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三部分构成,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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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发放根据业绩考核会有差异
薪酬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其中绩效薪酬月度预发放比例不高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剩余部分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王曙光先生、施朝晖先生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表本人薪酬意见时进行了回避。
委员王曙光先生、施朝晖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人数不足2人,本议案直接由董事会审议。
董事戚淦超先生、王曙光先生、施朝晖先生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自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同时,在2026年为了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经营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3)。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高洪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