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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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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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系一家拥有核心原创技术及专利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公司围绕改性塑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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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与销售体系,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紧跟新材料行业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改性塑料粒子及其制品、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化工材料技术,推动下游材料应用技术的迭代创新;同时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广化所、广东工业大学、常州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五邑大学等,储备了毫米波雷达吸波材料、3D打印材料、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OLED中间体、半导体化学品、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和创新药研究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链子公司,主要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综合运用集中采购、远期合同采购、全球采购、长约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保障子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安全地供应,同时经营超额采购部分的对外贸易。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生产计划和安排,并自主组织生产。从具体流程来看,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报送至物控部门,物控部门在进行核算后下达生产指令单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指令单及产品要求回复产品交期并组织生产。部分客户订单较为稳定或对交货响应速度要求较高,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客户需求设定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客户下达订单后优先从库存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与外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系将产品通过国内渠道或一般贸易出口等方式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客户的方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境内外合作经销商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便不再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经销商。外销模式下又分为一般贸易出口、进料深加工国内转厂、进料加工出口。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透光率、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性能的高分子材料,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改性塑料克服了普通塑料耐热性差、强度和韧度低、耐磨及抗冲性差的缺陷,同时还赋予材料阻燃、耐候、抗菌、抗静电等新特性,是现代工业、农业、信息、能源、交通运输乃至航空、航天、海洋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新型材料,对塑料工业和新材料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新材料行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或行业协会陆续出台《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等政策指导性文件,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并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家电高端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需求增长,推动改性塑料产量持续攀升。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市场现状及投资咨询报告》,截至2024年,中国改性塑料产量达3320万吨,同比增长11.6%,2025年中国改性塑料预计将达3546万吨。目前,中国改性塑料主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占比达75%,高端改性塑料占比仅有25%。长期以来,国际市场上高端改性材料领域主要被巴斯夫、沙比克、拜耳、杜邦、陶氏等巨头所垄断,国产替代进口的需求较大。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外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开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
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行业经验积累、较强的研发创新及资源整合能力,并有效解决客户对材料特性的个性化需求,技术门槛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科研投入和经营发展,掌握产品的配方设计、制备工艺、性能测试和细分应用等核心技术,形成从化工原料到化工新材料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能够根据产业链上不同定位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新材料解决方案。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为指引,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打造具备高科技附加值的产品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业务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体系,搭建了国际化的研发营销平台,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体系,赢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系国内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商。
在改性塑料领域,公司的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等。其中,节日灯饰类粒子通过美国UL QMTO2认证,系无卤阻燃聚丙烯市场的领先者,与力升集团、中裕电器(Wal-Mart和Costco的供应链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汽车类粒子及制品进入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集团(埃安、传祺)、小鹏、东风日产、比亚迪、零跑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EPP电池周转包装箱和新能源电池改性塑料进入比亚迪和宁德时代供应链;家电类粒子得到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兰仕、惠而浦、施耐德、飞利浦、宝洁的认可;生产光学显示材料(扩散板、导光板)的子公司是韩国LGE和三星电子、达运精密、海信视像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该类产品全球核心供应商或间接供应商;电线电缆客户有远光电缆、广州花城电缆、亨通光电等。
在精细化工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化妆品等。在无卤阻燃剂方面,公司顺应全球新材料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核心产品符合国际RoHS、REACH、WEEE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突出,广泛应用于防火涂料和改性塑料,公司涂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Akzo 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贝捷)、Sika(西卡)、Hemple(海虹)等,改性塑料客户有上市企业国恩股份、会通股份和海尔新材料等。在磷化学品方面,公司子公司龙华化工的五氧化二磷产能位居全国前列,其高纯度、低砷多聚磷酸产品得到天赐材料认可,主要用于制备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同时多聚磷酸也用于制作颜料,客户主要有杭州百合辉柏赫、浙江永泉、温州金源、苏达山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助力行业快速发展
改性塑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陆续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推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
改性塑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产品性能和品质将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竞争,从而实现对进口材料及产品的逐步替代,行业前景广阔。
(2)行业加速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改性塑料生产企业众多,行业竞争激烈,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我国改性塑料行业整体技术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国产牌号以中低端牌号为主,进口牌号多以高端牌号为主。受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国制造业越来越重视供应链建设,要求供应链稳定可靠,强调自主可控,这也为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创造了新的机遇,逐渐从低端的、偏加工的、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向高端研发和高端制造业过渡,降低高端改性塑料的对外依存度。
(3)消费升级助推改性塑料行业发展
改性塑料下游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家电、电气、汽车、光伏、消费电子、医疗等多个行业,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家电需求最高,占比约37%。其次分别为汽车、电子电器、办公设备、电动工具,占比分别为15%、8%、7%、3%。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民对生活品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费升级助推上游行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中国洗衣机、电冰箱、彩电、空调产量分别为12,516.8万台、10,924.4万台、20,273.9万台、26,697.5万台,同比增速为4.8%、1.6%、-2.6%、2.6%。随着汽车、家电等各行业的产品需求不断释放,未来其上游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技术进步使得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水平已大幅提高,部分高端产品的综合性能已经超越钢铁等金属材料,有效实现对其他材料的逐步替代,扩大了改性塑料的适用范围。其次,对于家电、汽车、消费电子等对改性塑料用量较大的领域,根据对不同部件的性能需求,研判配方和解决方案,选择合适的塑料基材和助剂,使得改性塑料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以实现改性塑料在上述领域应用的进一步扩大。最后,在高端产品领域,部分企业对现有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持续创新,有效提高产品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实现其在航空航天、军工、科研、轨交高铁等高端领域的拓展应用。
(5)环保、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方向
近年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受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市场对环境友好、低碳节能、可循环利用、可回收降解的改性塑料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可循环利用塑料、可回收降解塑料将逐步替代传统塑料制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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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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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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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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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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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081.92万元,同比下降3.6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90,339.89万元,同比下降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8.04万元,亏损同比收窄3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13.5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923.66万元,公司资产总额为517,655.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114,684.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拉瓦锡”)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产投”)签署了《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在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拟建化工项目,需依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和新宜产投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本次交易后,“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和“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将终止实施,“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将搬迁至公司池州生产基地。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金额较大,付款周期跨度较长,交易涉及收购、补偿多个方面,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政策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出具了督查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所处的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系违规划入。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须对“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和新宜产投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与高新区管委会、新宜产投签署《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同意对相关项目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同意相关收购、补偿安排,金额合计人民币43,272.602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重要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国家级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安徽省首批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之一。高新区管委会是安庆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二)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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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宜产投总资产174,875,821.02元,净资产174,674,989.51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9,708.49元。
新宜产投是高新区管委会的全资孙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持有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本次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安庆聚信交易标的为其持有的位于安庆高新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1宗、建筑物13栋及若干附属构筑物、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全套设备。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9,913.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19790号。建筑物面积合计23,001.95平方米。本次交易前,相关设备处于试产状态。
安徽拉瓦锡交易标的为其持有的位于安庆高新区的地面建筑、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物10栋及若干附属构筑物、年产4500吨光刻胶全套设备。建筑物面积合计16,930.8平方米。本次交易前,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成,处于调试阶段。
(三)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1、安徽拉瓦锡已建成的年产4500吨光刻胶全套设备产权清晰,目前处于融资抵押状态,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已与此前的融资方沟通确认,在此次交易达成后将解除抵押,配合公司完成相关过户手续,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本次交易的其余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安庆聚信交易标的的一评机构为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评机构为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为公司从政府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聘。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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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估涉及的11,669.25万元设备分为不可搬迁部分和可搬迁部分:不可搬迁设备评估补偿费,设备残值1,384.4万元由公司自行处理;可搬迁设备评估部分补偿费及搬迁费,设备价值3,370.63万元由公司另行处理。
2、安庆聚信交易标的的一评机构为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评机构为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从政府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聘。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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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估涉及的747.23万元设备全部可搬迁,评估部分补偿费及搬迁费51.85万元,没有减值。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从政府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聘评估机构,交易标的二评结果合计28,839.89万元。此外,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可获得补偿。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收购和补偿金额合计)为43,272.602万元。本次交易价格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有溢价,但较公司整个项目建设的累计投入折价,主要体现在过往年度的费用、折旧、利息支出等。综合考虑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实际情况,出售该资产具有积极意义,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五、《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整改时间要求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企一策”计划安排》,乙方需要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共同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时间节点如下:
1、乙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停产、停工;
2、乙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拆除工作;
3、乙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改验收。
(三)收购补偿范围及金额
1、根据需要,甲方指定丙方对乙方涉及整改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收购,收购及补偿金额为:人民币36,244.2964万元(大写:叁亿陆仟贰佰肆拾肆万贰仟玖佰陆拾肆元整);
2、对设备进行补偿,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7,028.3056万元(大写:柒仟零贰拾捌万叁仟零伍拾陆元整);
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人民币43,272.602万元(肆亿叁仟贰佰柒拾贰万陆仟零贰拾元整)。
(四)资金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以上收购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10586944666600000013】
上述收购补偿款,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分配由乙方自行协商确定,乙方两公司之间自行结算,与甲方、丙方无关。
2、支付节点
(1)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2)在乙方启动项目生产设施设备拆除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3)在乙方完成项目全部设施设备拆除且将项目土地、厂房完全过户转移至丙方名下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4)在乙方将整改验收申请报告提交至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5)在乙方项目通过市级整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724.866万元(大写:伍仟柒佰贰拾肆万捌仟陆佰陆拾元整);
本协议所称“整改验收合格”,以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验收合格文件为准;
(6)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3,547.736万元整(大写:壹亿叁仟伍佰肆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
(五)各方责任
1、乙方应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所有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丙方承担后,可向乙方直接追偿;
2、乙方在项目停产前应制定相应的停产方案、拆除方案,明确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拆除单位,拆除方案需经甲方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报甲方整改办、包保部门及园区各职能部门备案。不可搬迁设备由企业自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限定时间内拆除并处置,严防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
3、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土地上危险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留存、不得造成土壤污染、不得超标排污,并按规定报备,经甲方职能部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乙方应合法合规开展和完成厂区内拆除、搬迁、土地污染调查、修复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涉及安全环保、日常管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期如因乙方土壤事宜需要进行治理的,所有的治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项目的房产、土地及其所属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需要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应在资产过户至丙方名下前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6、其他与乙方有关的利益关系人,就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中所涉及的乙方项目土地等资产发生争议事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付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争议处理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还需承担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2、本协议生效后履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后成立,经乙方母公司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和“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将终止实施,“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将搬迁至公司池州生产基地。
(下转370版)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