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9版)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主要为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全套设备及相应土地、厂房,该项目自2022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产生经济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聚苯乙烯合成制造,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带来较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新材料业务,改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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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由于支付设备款是整笔支付,导致“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7.0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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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计划投入的超募资金仍为8,000万元。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并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取消“中试实验中心项目”,并使用自筹资金10,865.50万元对“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投入进度100%。
(二)终止“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原因。
《长江保护法》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出具了督查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拉瓦锡”)所处的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系违规划入。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须对“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即募投项目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公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监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后续公司将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更好的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自2022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终止后公司将不再从事聚苯乙烯合成制造,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带来较大影响。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天风证券对聚石化学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保障公司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获得更好的财务收益。
(二)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十五五·绿色科创
一一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
2025年度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
暨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至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olyrock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办的十五五·绿色科创一一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钢先生
董事、总经理:杨衷核先生
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
财务总监:伍洋先生
董事会秘书:包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至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olyrock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3-3125887
邮箱:ir@polyrock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8,426.5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时,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6年度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鹏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欧阳湖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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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贺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鹰山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贺信持股5%,公司持股95%。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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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吴恺
注册资本:15750万元
住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恺持股25%,陈新艳持股19%,安吉娇罗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持股1.27%,其他中小股东合计持股3.73%,公司持股51%。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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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周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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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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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园路9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塑料车间一楼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限制类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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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何晓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平东南路20号办公楼一层101自编04号(空港花都)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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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金飞
注册资本:3953.7688万元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金秀民持股20.74%,金飞持股12.39%,普塞呋持股66.87%。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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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王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七路南边滨江大道西边(河源中创实业有限公司)自编1号厂房四1至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昌政持股30%,公司持股7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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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钢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住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塘工业园雄兴工业区B6内自编一号
经营范围:阻燃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生态环境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耐热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韩立尚持股10%,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持股9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3-21
法定代表人:贺信
注册资本:2008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省精细化工基地巢三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报表均为单体报表;
注2: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3:以上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8,426.50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14%、30.6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铜、液化石油气等。
3、交易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投资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预计在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铜、液化石油气等。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持续提升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继续留任并在其他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朱红芳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硕士学位(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高分子化工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中科院宁波所高级助理;201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助理、技术经理、工程师、聚石研究院执行院长、美若科总经理、聚石科技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池州聚石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6年4月任聚石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红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512股股份。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朱红芳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所作承诺。
李新河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珠海中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珠海金石能源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新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贺信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石油化工学院有机化工系,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石化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分公司经理;2004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山市宝石塑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信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朱红芳女士、李新河先生、贺信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限制等事项作了明确约定,并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的新增认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研发战略布局并综合相关研发人员的工作侧重、技术经验、任职经历、学历背景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杨衷核先生、李智文先生、陈新泰先生、薛中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履历如下:
1、杨衷核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台湾地区护照,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任宁波东旭成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与销售经理;2013年3月至2025年3月,历任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李智文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台湾地区护照,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任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副理;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台湾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深圳市佰瑞兴实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常州智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陈新泰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任湖北蓝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任天津市华鑫达投资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15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塑料技术部研发工程师;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塑胶事业部技术总监;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4、薛中原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后;2023年7月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研究员,2023年9月起至今任研究院钙钛矿项目组研发技术经理。
(三)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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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和成熟的研发团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54,880,365.96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四项明确了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为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30日和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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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二、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差异情况
(1)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88.04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629.32万元,减幅为30.60%;
(2)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13.53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174.62万元,减幅为20.97%;
(3)更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8元,比修正前减少0.30元。
(二)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
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阶段,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系基于当时已获取的信息进行测算。随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逐步推进,并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与专业判断审慎核实部分跨期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部分资产的折旧摊销时点等事项,对本次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阶段披露的财务数据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审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更正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其他说明事项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保障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准确性。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227,086.0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102,881.84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227,086.0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资产减值准则有关规定,在出现减值迹象时,综合考虑各种预付账款收回方式出现的概率及对应情形下的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坏账损失金额为49,000.00元。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6,025,386.14元。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95,757.67元。
(下转3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