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为国防现代化与新型武器装备迭代提供坚实保障,2025 年我国国防支出预算 1.7847 万亿元,同比增长 7.2%;2026 年国防支出预算约 1.91 万亿元,同比增长 7.0%,我国军费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为航空动力等关键领域研发与测试提供持续支撑。

多年实践表明,要研制出新的航空发动机,需要大量的试验作为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国外在发动机研制中要做大量的地面试车和飞行试验,所需试车时间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航空发动机一一飞机的心脏》,航空工业出版社

随着我国航空工业配套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航空动力系统国产化工作不断推进以及核心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国产化率明显提高,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将受益于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未来公司将以实业报国、产业报国为己任,突破国外高端动力系统测试装备和测试验证体系的技术壁垒,抓住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及测试验证服务体系,实现进口替代,为新能源汽车及航空动力的发展作出贡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747.33万元,同比增长0.9%;实现利润总额10,261.13万元,同比增长9.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2.60万元,同比增长9.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881.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债券及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00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四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于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爱国、郁旋旋、黄冰溶、张辉、李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20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传真或者邮件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符合上述登记条件中需要的资料扫描件,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平

电话:0513-85636573

传真:0513-85636573

邮箱:zqsw@qdceqi.com

邮编:2260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爱国先生、郁旋旋先生、黄冰溶先生、李辉先生、张辉先生、姚海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及王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其中兰永长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赵爱国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8年8月至2002年9月,历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电子工程部部长等职;200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兼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爱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50,905股,占公司总股份14.52%,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郁旋旋、张辉及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郁旋旋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0年8月至1998年6月,历任启东测功器厂工人、机修车间主任、总装车间主任、生产科长、经营科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厂长等职位;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在启东市机械厂挂职;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旋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6,681股,占公司总股份5.32%,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爱国、公司董事张辉及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黄冰溶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动控制专业。1989年8月至2002年6月,任启东测功器厂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冰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67,587股,占公司总股份6.7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李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械制造专业。1979年9月至1982年1月,任启东卫龙电机厂职员;1982年1月至1983年9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在南通职大机械制造与工艺专业进修;1986年9月至1995年1月,任启东测功器厂车间主任;1995年1月至2002年9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副厂长;200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35,605股,占公司总股份6.89%,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赵爱国、董事张辉、郁旋旋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张辉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械制造专业。1990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启东测功器厂工艺员;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启东测功器厂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科科长;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林洋华虹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3年5月,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4.43%,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赵爱国、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董事郁旋旋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姚海飞先生,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自动化专业。2011年8月至今,历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销售员、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海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681股,占公司总股份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忠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6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任讲师、副教授;2000年5月至2025年10月,任江苏大学教授、博导、系主任。王忠先生现担任教授、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团体标委会副主任、中国内燃机学会气体机副主任委员、中国燃料喷射标委会顾问;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兰永长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昆山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主任;2003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内审部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国兴农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久茂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江苏津润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王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任浙江万向集团有限公司法务;1996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助理兼办公室主任;1997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上海正典法律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信息审编;1999年9月至2008年1月,任恒盛地产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副总裁(分管法务)/法律顾问,2008年2月至2019年6月,历任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执行董事、副总裁、法务总监;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高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南华集团法务副总监、主席办公室主任。2024年1月至今,任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贴现、票据池、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具体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票据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办理相关手续。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可使其获得扩大生产所需的资金, 加快发展, 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5.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赵爱国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64,397,559股计算,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60,000股后的股本为64,037,5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26,760.62元(含税)。加上2025年半年度已分派的现金红利15,967,420.23元(含税),公司全年累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494,180.8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1%。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997,583.0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491,763.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9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7,494,180.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1%。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有利于激励和约束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利于激励和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赵爱国、黄冰溶、李辉系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使其获得扩大生产所需的资金,加快发展,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接381版)

(下转3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