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3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拟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 5,000 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 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科技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元(含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6,920,215.74 元,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384,742,650 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1,200,000 股,以余额383,542,65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0,948,457.50 元(含税)。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326,068,552.5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109.69 %。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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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326,068,552.5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9.69%,达到100%以上;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0,948,457.50 元(含税),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97.25%,达到50%以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长期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十二个月内未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合理回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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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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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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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佳盈: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庄晨晨: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耿欣: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 135 万元、 25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160 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符合承接审计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项目的要求,天健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新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为 10 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评估确定。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月度、半年度、年度考核,并遵循审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结算支付,并根据实际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发放的薪酬和津贴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其实际任期及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
3、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5 月 1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其他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Fang James先生、方胜康先生、吴兴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李井奎先生、赵刚先生、顾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本次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三)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Fang James先生简介
Fang James先生,原中文名为方杰,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澳大利亚国籍,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Fang James先生曾担任杭州市侨商协会会长,并获得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Fang James先生曾先后任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澳大利亚LIGHTUP灯具公司总经理,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Fang James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方胜康先生简介
方胜康先生,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中国香港籍,195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浙江省高级经济师,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获得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方胜康先生曾任杭州华光电冰箱厂厂长,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方胜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吴兴杰先生简介
吴兴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吴兴杰先生曾先后任深圳金涌泉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杭州奥普博朗尼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加入公司,任总裁助理,2014年6月开始任公司总裁。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吴兴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井奎先生简介
李井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西方经济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员教师、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井奎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赵刚先生简介
赵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联合博导。目前同时兼任浙江龙盛、南都物业的独立董事。
赵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顾林先生简介
顾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工业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技术规划部副部长、国家注册质量审核员、浙江方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
顾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自身投资价值提升的主体责任,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科技”)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特制定本《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 2026 年4 月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446.35万元,同比增长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144.85万元,同比增长3.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26.93万元,同比下降0.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63.52万元。公司持续践行“奥普不只是浴霸”“浴霸不只是取暖”“一站式空间解决方案”的经营战略,秉持“电器加家居”双基因的发展路径,围绕家庭浴室、厨房顶部空间,将技术突破与生活场景深度融合,打造了一系列高品质、智能化、个性化的顶部电器新品。现有产品矩阵涵盖浴霸、厨房空调、通风扇、光源照明、晾衣机、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全品类。公司坚持以产品创新迭代为企业核心发展动能,持续挖掘增量发展空间,深化渠道变革与优化升级,全面赋能经销商体系,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致力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稳健发展。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消费者痛点为核心的产品研发理念,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在稳健经营前提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前沿科技与顶部电器深度融合,以技术创新赋能产品竞争力提升,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与渠道协同增效,同时协同供应链体系实现降本增效,以更高标准夯实经营基础,进一步提升市场覆盖质量与运营效率。未来,公司将秉持以“国内深耕,海外突破”为基本战略,统筹推进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展,稳步拓展海外业务覆盖广度与品牌渗透深度,夯实国际化业务长期发展基础,打开未来潜在市场增长空间。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10,364.75万元,同比增长11.88%,占营业收入比重5.53%。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研发强度,充分彰显了公司深耕技术、坚定研发创新的发展理念。公司将研发资源重点聚焦于厨卫顶部核心电器产品和技术,通过持续技术迭代、场景切换、结构革新、降本增效,不断保持产品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2 项、实用新型专利118项、外观设计专利4 项,技术储备日益丰富。公司设有浙江省数智家互联赋能重点企业研究院,拥有行业领先的国家级 CNAS 实验室,并作为浴霸及集成吊顶行业国家标准制定组长单位,主导并参与 GB/T 26183一2025 等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掌握行业发展话语权。通过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与国内外多所顶尖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围绕光电技术、抗菌材料、智能控制、光生物健康等关键领域联合攻关。积极探索AI、IoT、健康环境技术等前沿方向与传统厨卫电器产品融合,构建开放式、全链条创新生态,为公司开拓新场景、新业务注入不竭动力,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根基。
2026 年,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战略支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厨卫顶部电器的智能化、健康化、年轻化发展方向,强化主业关键技术攻关与前沿领域前瞻布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场景化解决方案,垂直细化浴霸品类功能,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品质生活需求,引领行业技术与产品发展趋势。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机制,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以持续创新夯实长期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动力。
三、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立足于公司长效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加分红频次,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确定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15,120,095.00元,该方案已于2025 年10 月16日实施完毕。
(二)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确定了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210,948,457.50元(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及营运资金投入情况等,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同时提高公告的可读性、直观性,将公司营运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全面呈现给投资者,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自上市以来,着力提升投资者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投资者关系 管理,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及线上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与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提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价值认同的核心环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与价值传递。2025年,公司凭借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高效务实的投资者沟通,获评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A 级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深化互动质量,通过数字化的多元载体,以高效便捷的方式主动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战略布局、经营进展、国际业务开展成效,同时,建立投资者关切快速响应机制,精准回应市场疑问,让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潜力,持续增强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与信心,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长期共赢。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2025 年,公司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取消监事会设置,同时强化专门委员会职能,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026 年,公司将始终以规范治理为核心,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与防范能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确保决策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同时,公司与董高保持良好、及时互动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务提供便利条件,综合运用线上及线下、常规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效的培训体系,赋能“关键少数”,以提升其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6 年,公司将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将经营业绩、创新成效、合规运营、股东回报等核心指标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优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与公司、股东长期利益深度绑定,督促“关键少数”忠实勤勉履职、严守合规底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七、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行业环境、发展阶段、经营状况、投资需求等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计划方案,不代表公司对经营业绩、股票价格、重大事项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和股票市场表现受到市场环境、行业形势等诸多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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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董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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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15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
电话:0571-88177925
传真:0571-88172888转1213
邮箱:aupuzqb@aupu.net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
邮政编码:310000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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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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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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