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9,322.46万元,系公司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9,871.56万元,理财产品收益549.1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7日与宁波银行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和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30.52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66万元。上述置换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327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赎回。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产线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4年11月延长至2025年11月,并增设实施主体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2024年9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5年12月12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871.56万元全部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截至2026年4月1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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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350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结项,产能尚在爬坡期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乐安娜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经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张文昌先生提名,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乐安娜女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出建议,认为乐安娜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聘任乐安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乐安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乐安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前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勇先生在代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乐安娜女士简历:
乐安娜女士: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及法学学士,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管理学硕士,英国注册会计师(在读),中欧商学院AMP。曾任英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伦敦分所审计师;协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高级财税咨询顾问;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预算及财务分析高级经理;东方日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等职。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目前公司与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SLW Automotive Inc.资金往来和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1、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授权期间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2、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汇率
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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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6年薪酬标准为 6万元(含税)/年。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内部薪酬考核标准执行与发放。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委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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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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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彬彬,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慧,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明明,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依据其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5年度其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8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公司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等。
2026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拟定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上接4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