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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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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丹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业务经营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得益于来自泛工业、汽车、泛通信等下游市场的业务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同比增长66.50%,环比增长14.88%,已连续8个季度实现增长;其中信号链芯片产品实现收入4.84亿元,同比增长69.02%;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实现收入2.17亿元,同比增长60.92%,双轮驱动成效显著。

2026年第一季度,得益于各业务板块的营收增长以及精细化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7.25%,环比增长124.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6.29 %,环比增长183.14%;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7.65%,环比增长93.82%。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7.66%。

为巩固技术优势,公司保持持续的、匹配业务成长的研发投入规模,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研发投入1.64亿元,同比增长27.66%。

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为70.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0.34%,资产负债情况良好。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亿元,同比增长603.49%,现金流状况良好。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丹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丹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丹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IXU ZHOU(周之栩)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建刚、张明权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0,589股。

● 归属股票来源: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517,697股;

(3)授予价格:89.08元/股;

(4)授予人数:126人;

(5)授予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并设定了目标值和触发值。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根据上述归属原则,所有激励对象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罗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1)。

(4)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建刚、张明权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25年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于4月21日起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合计8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10,589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1月10日。

2、本次拟归属数量:410,589股。

3、本次拟归属人数:85人。

4、本次授予价格:89.0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6、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思瑞浦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罗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1)。

4、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4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3,21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25%,目标值不低于40%。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对应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817股。

综上,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84,036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684,036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思瑞浦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并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044,399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5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800,998,982.47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9,342,394.48元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781,656,587.9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520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3年10月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中国银行上海市南京东路第二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的下辖网点,于2024年7月29日撤销,账户迁移至中国银行上海市九江路支行。

三、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九江路支行(银行账号:457285738045)。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九江路支行(银行账号:457285738045)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订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待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且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入新专用账户后,注销原专用账户,原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林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范舒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林先生辞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林先生的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王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王林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截至目前,公司共有8名董事,尚缺1名非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范舒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的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股东会审议批准范舒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范舒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范舒燕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拟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简历:

范舒燕,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德州仪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历任商业分析师、技术销售工程师;2019年7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9月至今,就职于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

范舒燕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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