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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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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1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会议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2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安全。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3.12万份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完成情况,公司拟注销7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636.4万份;公司2024年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拟注销其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5.12万份。本次合计注销954.64万份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4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的规定:

1)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比例X。

①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②业绩考核行权比例确定情况如下:

注:1、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锂盐板块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4年、2025年、2026年)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影响的数值。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对应的个人考核标准系数根据下表分A、B、C、D四个等级: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考核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得超过其当年计划可行权的数量。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3.12万份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完成情况,公司拟注销7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636.4万份;公司2024年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拟注销其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5.12万份。本次合计注销954.64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项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根据本激励计划,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并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完成情况,公司本次注销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向部分激励对象注销与注销原因对应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

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可持续发展委员会_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每年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级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针、政策及制度的制定,统筹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及客户要求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702.02万元。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挂钩,具体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等确定并执行。

(二)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年12.0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2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6,499,493.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2,989,918.50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2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于2026年5月15日17:0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寄: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209(信封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每日9 :00一12: 00、13 :00一17:00。登记地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邮政编码:121209

电话:021-65100550

传真:021-65100550*8015

联系人:张韬、王伟超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12,475.47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金,于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申翌君,于202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于翠畅,于202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

项目合伙人赵金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赵金先生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19,183,836.68元,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9,183,836.68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永杉”)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包含在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事项已履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交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预计在2026年向关联方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发生额30,000万元;向关联方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发生额0.6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