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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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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版)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生效日期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0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5年12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248.92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其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0,248.92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为11,745.68万元(详见本公告“四、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30%的说明”之“1、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上述事项增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496.76万元。考虑企业所得税影响后,本次计提及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1.56万元,增加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1.5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①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关联方单位的性质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对于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账龄组合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③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④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集团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集团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集团管理该类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

本集团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经评估,本集团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在短期内履行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来判断产品未来变现的预期,对能够直接实现销售的,根据产品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无法直接销售的产品,根据产品用料变现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与半成品、在产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等判断能否直接领用加工为存货,对无法领用的原材料与半成品、在产品,根据其材料的变现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发出商品根据产品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本集团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0,015.77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为11,745.68万元,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729.91万元。

2、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等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及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止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6年3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789.86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其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789.86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为2,950.13万元(详见本公告“四、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30%的说明”之“1、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上述事项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60.27万元。考虑企业所得税影响后,本次计提及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71万元,增加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3.7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①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关联方单位的性质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对于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账龄组合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③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④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集团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集团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集团管理该类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

本集团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经评估,本集团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在短期内履行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来判断产品未来变现的预期,对能够直接实现销售的,根据产品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无法直接销售的产品,根据产品用料变现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与半成品、在产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等判断能否直接领用加工为存货,对无法领用的原材料与半成品、在产品,根据其材料的变现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发出商品根据产品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本集团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714.55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为2,950.13万元,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35.58万元。

2、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等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及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1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孟凡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波先生、财务总监范志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娜女士、独立董事卢彦勤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1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27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或“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瑜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功业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为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五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按照相关规定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相关工作,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09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对2026年与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维电子”)、武汉衍熙微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衍熙微器件”)、武汉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远电子”)、武汉红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松电子”)、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越电子”)、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精密”)、武汉品之恒精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之恒”)、王淩等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264.83万元,2026年度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67.8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7923XX;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地:洪山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3号地块;主营业务: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计算机、电子元器件零售兼批发;通信网络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6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5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4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衍熙微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4KUYQ557;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藏龙大道19号凡谷电子研发中心研发楼;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硬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293.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88.65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16.2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277.41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衍熙微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武汉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C0CDM93M;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九凤街5号凡谷电子产业园6号楼3楼;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真空镀膜加工;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517.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726.60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339.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43.16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武汉红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CGQ5X339;注册资本:人民币38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凡谷电子工业园6号楼一楼;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183.9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89.81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28.0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4.80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红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672754809H;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内;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7,756.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811.72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02.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0.88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山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CGQ68H1C;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地: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20号7栋3层;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661.4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6.48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29.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52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748303431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藏龙大道11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开发;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数控加工技术服务;机械零件的设计及加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70.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8.87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7.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6.15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协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武汉品之恒精饰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K5W81Y9C;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九凤街5 号凡谷电子工业园6 号生产厂房05 室;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金银制品销售,电镀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成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有经营数据。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品之恒精饰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王淩女士,住所为武汉市江汉区,身份证号码为42010319611120****,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德威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合计间接持有正维电子70%的股份,且孟庆南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孟凡博先生间接持有正维电子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间接持有衍熙微器件约25.1316%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孟凡博先生间接持有衍熙微器件约50.9346%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持有承远电子98.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持有红松电子8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持有惠风公司35%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孟凡博先生持有惠风公司33%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间接持有迪越电子98.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之弟王凯先生持有协力精密60%的股份,且在该公司担任监事职务;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持有品之恒80%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9、王淩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之妹;该关联自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自然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上述关联法人历史履约记录、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关联自然人的个人履历信息等因素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关联法人的交易

1、因生产经营需要,正维电子拟向公司采购滤波器、结构件等,承远电子、协力精密、迪越电子拟向公司采购结构件,红松电子拟向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向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等,提供设备改造服务,协力精密拟向公司销售结构件、夹具等,品之恒拟向公司销售员工福利物资,委托公司进行加工。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运作,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交易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人相比无差异。

2、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厂房分别出租给正维电子、惠风、衍熙微器件、承远电子、红松电子。为给公司引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公司拟向惠风公司租赁惠风同庆花园少量房屋。前述交易由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租赁合同,严格按照市场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鉴于王淩女士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为强化公司供应链管理体系,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聘用其从事管理相关劳务工作,聘用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7年1月3日。王淩女士目前在公司担任采购副总,全面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及供应链战略工作。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参照公司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拓展销售范围,降低采购成本,强化公司供应链管理体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房屋租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周转率,提高员工归属感,增加经济效益。以上交易对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均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需求,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1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3.00、4.00、5.00、6.00、7.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5.00涉及关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本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本提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卢彦勤女士、金泽峰先生、王晓川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8:30一11:30及13:30一16: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