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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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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奥翔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无需办理登记,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11:3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团团

联系电话:0576-85589367

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6-0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6,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事项,拟同意公司2026年度以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形式为自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资本开支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6-0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1,717,538.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830,297,1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20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806,140.4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6-02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至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郑志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先生

财务总监:朱丁敏女士

独立董事:骆铭民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至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ausunphar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团团

电话:0576-85589367

邮箱:board@ausun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提质增效促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制剂、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生产和研发业务,主要产品具有手性结构多、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等特点。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要求,将“提质增效”理念贯穿业务全流程,扎实推进研发等领域各项提质增效工作。

2025年,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的研究开发,坚持“没有研发就没有未来;研发驱动发展,大研发实现超常规快速发展”的发展理念,培养建立高素质、跨领域的研发团队,高效准确地遴选出具备广阔市场前景的研发项目,保证研发的速度、质量、成本,确保工艺放大生产安全、高效、可控,第一时间完成产品在规范市场的申报和注册,确保第一梯队。

继续扩大API研发团队,确保API项目的快速推进,实现项目抢占第一梯队。

引进合成生物国千人才团队,成立合成生物技术研究所,利用生物技术与AI技术赋能API的发展,提升竞争力;同时利用合成生物学技术开发特殊功能性产品,拓展新的发展领域,特别是合成生物技术与多肽药物、RNA药物、寡核苷酸及中分子药物的研发。

扩大制剂研发队伍,加大制剂的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制剂国际合作研发引领的优势,全力推进制剂在全球化发展,通过合作研发实现全球化发展。

公司坚持走以引进、消化、创新为主的自主研发道路,同时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优势进行合作研发,提升研发效率和水平。合作研发的对象主要是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互动优势。

依托公司高端研发人才优势和深厚的技术积累,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公司在高难度药物化学反应路线设计、多中心手性合成反应、连续流体化学反应技术、生物酶催化技术、固体分散体技术、高难度制剂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实践中寻找到技术和成本控制的突破口,将研发技术、设备应用和生产管理充分结合,进而保证项目在研发和生产中的各种工艺技术难题得以快速攻克和解决,并有效降低药物生产成本。

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持续保持对研发的较高投入,2025年,研发投入16,789.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18%,同比增长67.19%;后续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较高投入。

2026年,公司将继续紧扣“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要求,坚持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国际国内全覆盖、合作研发的发展战略,加强立项管理和项目管理,加大研发投入与工艺改进,确保项目技术、成本、速度领先,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重视投资者回报”是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核心目标之一,公司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均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行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重视投资者回报”,各项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5年,公司切实落实“重回报”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利润分配与股份回购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830,297,1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99,400股后的股份828,297,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829,774.5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40.05%。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201,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6,023.3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注重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交流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积极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在合规前提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进展,与投资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四、完善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形成了科学决策、有效监督、规范运作的治理机制,共同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及时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的监管精神和市场动态信息,严守公司合规防线,筑牢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未来,公司在推进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6-01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5,265,450.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净转回金额以“-”列示,其余为净计提金额。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一一坏账损失金额为-4,318,228.36元(负数表示本期冲回前期计提的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经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一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9,583,678.95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265,450.59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69%。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现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翔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四舍五入差异。

(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54,28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93.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四舍五入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正药业”)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麒正药业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麒正药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麒正药业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麒正药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麒正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麒正药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资相关产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奥翔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 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 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麒正药业高端制剂国际化项目(一期)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公司特色原料药及关键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二期)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及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时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公司及子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加强人员培训与内控管理,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4、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5,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包括截至该日尚未到期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下转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