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所做的,有利于稳定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流,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稳健,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本议案已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与全体委员相关,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计算。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和新制定了公司的部分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子议案,具体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相关治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曹德雄、牛红彬、陈勇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上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能够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认为该办法的制定,有利于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资料;
14、授权董事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5、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曹德雄先生、陈勇先生、牛红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德雄先生、陈勇先生、牛红彬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6.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5.00、6.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提案8.01、9.00、10.00、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2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若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进产业布局
2025年,公司以提升经营质量为核心主线,坚持走“差异化、高端化、软硬件一体化”的发展路线,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优化市场布局,稳步推进市场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5.3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65万元。
在行业拓展方面,2025年,公司积极应对宏观因素的不利影响,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在巩固港口、盾构等核心领域的基础上,大力拓展船舶、水泥、桥机等领域,取得了较好成绩,其中船舶行业实现三年快速增长。在产品矩阵方面,积极切入中高压变频器市场,补全中高压产品线,形成“低压+中高压”的产品组合,适配更多的场景和工况。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与产品的持续创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专利134项(其中发明专利48项),软件著作权89项,同时公司进入实质审查的在申请发明专利超过50项。同时,公司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并完成了3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9项团体或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2025年,欧盟官方认证机构ECM对公司产品颁发了SIL功能安全认证证书,国际权威认证机构CMMI Institute对公司软件开发颁发了CMMI-DEV V3.0 MATURITY LEVEL 3证书,公司产品获得了国际认证权威机构的认可。创新成果方面,公司工程型单传动风冷变频器进入正样阶段,顺利完成工程型多传动风冷模块、690V工程型水冷变频器、超大直径盾构机刀盘水冷变频驱动系统等多款产品升级改造;对堆场集装箱、船舱口等目标检测方案进行了升级,采用镭视融合技术,提升了识别成功率及精度;对门机多机协同及轨迹规划算法等进行新技术路径迭代,提升了适应性及作业效率。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2023一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042万元、4,816万元、5,2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39%、8.00%、9.90%,研发投入金额和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保持了持续增长。
持续的研发创新有效构筑了产品技术壁垒,增强了核心产品的市场议价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稳步提升。
(三)以高质量公司治理为理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不断夯实治理基础,持续规范治理机制,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
2025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025年,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进入董事会,充分畅通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的制度化渠道,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5年,公司有序开展治理制度优化工作,先后完成19项和26项制度的修订与新增,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备案。从制度层面保障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治理架构的规范、稳健运行,确保治理制度体系的统一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025年,公司切实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责任,强化了“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同时,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督导券商在决策咨询、监督制衡、专业把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执行与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规范信息披露全流程管理,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法定义务。
2025年,公司通过现场调研接待、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高效顺畅的沟通对接,向投资者解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与市场机遇,清晰传递公司经营业绩、研发成果、产业规划、市场拓展及发展战略等信息。同时,公司主动收集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倾听市场诉求,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与信任。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注重投资者回报,实行稳健的分红政策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始终将股东价值创造放在重要位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方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长效回报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680,000.00元(含税),切实将经营成果与股东共享。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840,000.00元(含税)。未来,公司也将在兼顾经营发展与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做好长期战略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为股东提供稳定、持久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会议精神,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努力通过深耕主业、持续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会议精神,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努力通过深耕主业、持续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8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制度。
二、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修订及制定后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7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恒,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至今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泰瑞机器、新光药业、爱朋医疗等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小平,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至今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中荣股份等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质量控制复核人管金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至今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恒润股份、嘉华股份、久祺股份、江淮汽车等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为人民币127.36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77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59万元(不含税)。2026年审计费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94元,共计募集资金52,812.48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4,866.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946.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89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04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差异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421.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尚未置换的资金187.03万元;
[注2]上表中金额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对应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分别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2025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存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421421066012004203188、421421066012004203015)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9143710009、127909135510009),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21421066015003199560、421421066015003199484),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理财账户和4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曾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2025年5月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隶属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取得收益3,940,342.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等项目实施旨在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产品线的丰富度及产品竞争力,从而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旨在扩大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以及公司整体运营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市场开拓需求,提升公司产品营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q2fIW3uw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向爱国先生,总经理李小松先生,财务总监张丽娟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逸君女士,独立董事牛红彬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2fIW3uw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传真:027-87927299
邮箱:info@gdetec.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4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非流动资金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项目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的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的额度在预计范围内,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最近一期”指各公司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注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含截至目前已使用的担保展期或续约,以及后续新增担保;
注3:武汉港迪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武汉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合盛聚赢投资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2YU4L
成立日期:2015-09-24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II区(七期)B栋-3栋单元19层03室
法定代表人:向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2)武汉港迪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软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X9J65
成立日期:2018-09-29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II区(七期)B栋-3栋单元19层02室
法定代表人:熊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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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