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5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194.0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戴文武先生、轩凡林先生、施秋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周翔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估,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施秋霞女士、轩凡林先生、戴文武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前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共计257,040,602.86元;2025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35,979,324.84元,累计投入293,019,927.7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7,658,854.43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8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9,940,190.00元,7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55,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474,926.82元,剩余差异18,756,262.39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5年3月1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79,324.8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研究院扩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研究院扩建项目系基于核心技术拓展新应用领域形成新产品的建设项目,通过购置智能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引进优秀人才,建立长效研发机制,增强技术储备与产业转化能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194.0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单位大额存单持有期间可随时转让。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经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1,587.49万元尾款及质保金,后续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为89.79万元。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已经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中的11,176.3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研究院扩建项目”进行永久补流,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使用情况外,已结项的“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公司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公司将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25年度募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过审议额度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733号)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13,609.05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234,396.97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129,295,649.84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29,564.98元,加上母公司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77,177,865.73元,减去公司2025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8,372,391.60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5,171,558.99元。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612,558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750,600股后的股本总额141,861,95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42,558,587.4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股,成交总金额为14,1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42,572,747.4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00%。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的,则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交易种类: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等。
4、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在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涉及出口业务,款项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同时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等。
4、交易期限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7、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损失;
5、公司财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经办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544.84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考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12月,“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2025年2月份,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176.3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2024年12月,“研究院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5年3月1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情况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实施“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共计544.84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拓展需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截至2026年3月31日,“研究院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作出的合理决策,节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认为:鉴于“研究院扩建项目”已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6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元/人/年,按年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任期激励: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五、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含税金额,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4、董事、高管人员出现应当止付、追索或扣回薪酬的情形的,公司有权止付、追索或扣回其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5年,实际对应2024年年报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静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爱珍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查阅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55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表
■
2、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股东可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箱(IR@weigang.cc)方式办理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诚
电话:0577-63170128
传真:0577-63177788
电子邮箱:IR@weigang.cc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56;投票简称:炜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194.0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12月,“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4年12月,“研究院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3、公司于2025年1月,公司将已经结项募投项目“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176.3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详见《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176.3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四、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现场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时点余额为1.57亿元,相比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额度1.45亿元超出1,194.02万元,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利息部分滚存购买理财产品形成。
(一)召开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审议
2026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学习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
(二)组织专题学习,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三)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在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5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194.0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现金管理余额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形。本次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