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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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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战略委员会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形成“编撰-审议-披露”全流程、规范化的ESG报告管理机制,由ESG报告编撰工作小组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完成报告框架搭建、素材收集整理、编写设计等全流程工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报告内容严格审议,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披露标准,定期审查公司ESG表现,推动公司ESG工作持续优化。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22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上述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公司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公司股东或代理人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材料送达登记地点。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12:00,14:30-17:00)。

信函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5月15日17:0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379-64208540。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379-64208540。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20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为14,21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各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037.68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179.8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4,217.57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相关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18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69.08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832.5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5.10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98.4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截至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报表、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19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洛耐”)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1-12月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公司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2,459,905.66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5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368,324.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091,581.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原名称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洛耐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活期金额,现金管理6.2亿元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833.8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44,358.5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含本数)。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含本数)。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终止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对应的专项募集资金余额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终止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投入新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钢洛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认为:中钢洛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钢洛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作为中钢洛耐的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中钢洛耐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21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相关财务指标、变动比例、附注和说明等,不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列示。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第一条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公司修改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性质特殊,且具有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报表的阅读和理解,因此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应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列报。

公司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未将修改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列示。

2025年一季度修改设定收益计划-离职后福利冲减管理费用900万元,2025年二季度修改设定收益计划-离职后福利冲减管理费用3,134万元,影响列报项目包括: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相关财务指标、变动比例、附注和说明等。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更正事项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相关财务指标、变动比例、附注和说明等,不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列示。

现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本次更正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列报项目调整如下: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会计差错更正追溯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项目: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本次更正不影响第四部分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更正前:

更正后:

(2)《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该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下项目: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第八节财务报告:二十、补充资料。本次更正不影响第八节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财务报告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更正后:

(3)《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会计差错更正追溯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项目: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本次更正不影响第四部分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1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义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毕业于苏州大学,2016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2004年8月于徐州矿务集团参加工作,曾任徐州矿务集团华美热电财务部会计、副部长(主持工作),徐州矿务集团江苏能源财务部长,徐州矿务集团楚汉新能源财务总监,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控股企业财务总监,徐州市川锅一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洛阳新能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洛阳汇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6年1月起任洛阳工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