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晖、温松英、汪衡慧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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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安徽嘉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铭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首次合并报表,由此产生相应的关联交易;2、“占同类业务比例”为“不适用”,主要系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上述相应类别业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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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嘉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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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徽嘉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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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芜湖奇瑞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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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芜湖瑞源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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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芜湖金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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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芜湖车贝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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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徽奇瑞绿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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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等。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025年公司控制权完成变更,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正式成为奇瑞集团一员。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新业务转型和市场拓展力度,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预计和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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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损失以“-”号填列,本期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含2025年半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对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算,2025年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69.5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合同资产会计政策,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计。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5年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097.56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167.1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1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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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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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德斯”)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6年度公司计划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2,085.80万元的担保(包含当前对外担保余额,下同)。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2026年度业务情况做出。为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管理层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担保范围包括各类贷款、信用证、融资租赁、保函、保理、商业汇票、商票保贴等发生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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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万德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万德斯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授权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新增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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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拥有足够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该担保计划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53,845.8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额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70%和26.8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285.8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91%和25.5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09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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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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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21日17: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邮政编码:211100
联系电话:025-84913568
联系人:曹振明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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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1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经营状况,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环保行业处于压力叠加、绿色低碳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依靠长久以来在环保领域积累的技术经验,通过技术平移、技术纵向延伸、水固协同等方式,努力应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态势。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制定本制度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地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能够勤勉、审慎、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征安)、《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敏)、《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来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关联高管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可以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证天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预计有效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公证天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保证公司再融资便宜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07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22,878.6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1,815,609.54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接137版)
(下转1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