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5版)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
邮编:412003
电话、传真:0731-22496088
联系人:刘女士
邮箱:qjyydb@qjyy.com
3.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293,094.1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350,698,778.5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43,655,798.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3.8 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 492,210,0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187,039,806.08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33%。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灵珊,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许松飞,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进行评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费用合计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6.6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董事全体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现将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报告期内,娱乐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3.1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1.47%。主要是上年春节档行情火爆影响,电影票房收入同比下滑明显同时带动成本支出相应减少。
其他板块较上年同期增长44.6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2.71%,主要是品类扩大带来阶段性同比增长。
上述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蹇顺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293,094.1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350,698,778.5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43,655,798.89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8元(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中期分配方案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关于授权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利用货币基金、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等作为现金管理主要手段,总授权额度不超过21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领导财务部具体实施。本次授权期限为1年,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许大为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曹道忠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蹇顺
委 员 许大为、马理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季平
委 员 马理、狄文、曹道忠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狄文
委 员 周季平、马理、许大为、蹇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马理
委 员 狄文、周季平、许大为、蹇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上述第一、二、五、六、七、八、十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