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1版)
3、本次额度预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1:
公司名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D2LDL1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郜凯旋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龙星街东头路南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运输;大件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服务;汽车配件销售及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
监事:刘凯飞
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奥翔公司总资产661.32万元、净资产84.28万元,营业收入1,596.04万元、净利润4.28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奥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
关联方2:
公司名称: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081342108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郜凯旋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南汪村东(龙星街东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
监事:刘凯飞
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90%,刘凯飞持股1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泰公司总资产988.34万元、净资产275.56万元,营业收入3,203.80万元、净利润21.95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
关联方3:
公司名称: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8YXMJ5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英飞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人民大街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经理:刘英飞
监事:刘美芹
股权结构:刘英飞持股50%,刘美芹持股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豪酒店总资产7,234.08万元、净资产-4,772.09万元,营业收入1,285.41万元、净利润-176.05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刘美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配偶,刘英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女。
关联方4:
公司名称:邢台市玖星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台玖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BUE22D59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雄锋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龙星街龙星科技东行100米路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经理:李雄锋
监事:申日朝
股权结构: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5%,石家庄锦臻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邢台玖星总资产4,144.05万元、净资产2,314.35万元,营业收入5,266.57万元、净利润-300.28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豪酒店为龙星科技关联方,中豪酒店股东刘美芹、刘英飞分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配偶和女儿。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公开平台查询,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预计额度
(1)、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2)、预计额度:公司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龙星科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珑”)、重庆龙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龙星”)资金周转需求,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2026年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科技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龙星科技2026年拟为子公司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河北新珑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重庆龙星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3299号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焦作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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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煤焦油、蒽油、乙烯焦油、五金机电、钢材(不含地条钢)、橡胶轮胎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细化工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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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西龙星
名称: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法定代表人:魏亮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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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北新珑
公司名称: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玉平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经济开发区兴泰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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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庆龙星
1.公司名称:重庆龙星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亮
3.注册资本:肆亿肆仟伍佰捌拾伍万元整
4.住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齐心大道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时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子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议案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1,461.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5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5号指出,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对于是否应确认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会计类5号就上述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
公司自会计类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5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对于会计类5号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
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科技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确定,并按月支付。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经核算,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保障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了2026年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6年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任职岗位、履职情况设定薪酬结构,符合监管导向与业绩联动要求。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独立董事薪酬:固定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除此以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履职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审核据实报销。
(2)公司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非高级管理职务或未兼任其他职务的,其薪酬根据所任具体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确定。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和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核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个人分管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考核周期业绩评定结果确定并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中长期业绩奖金等,旨在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并履行审批程序。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均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其他具体事项参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鹏达先生,总经理魏亮先生,财务总监杨津女士,独立董事阎丽明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冰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AxHCbsLZ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理财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6、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442??? 股票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情况
截止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名。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9,164.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16.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3,821.2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7,384.93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家周
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
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家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家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与2025年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6)第72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66,736.9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27,657,001.99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9,888,337.1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1,261,458.64元。
结合行业形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为保障公司稳定经营发展,满足未来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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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在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8,820,808.9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0.63%,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公司在行业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通过改善经营业绩以提高股东回报,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主动提高公司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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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中,议案2、4、6、7、8、9、10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提案5.00和提案11.00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 、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260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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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