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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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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甘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甘霖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甘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甘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甘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甘霖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3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创新能力、治理水平与股东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柏特”)结合行业发展情况、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利柏特以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为核心竞争力,构建了“设计为引领、模块化制造为支撑、总承包为载体、运维服务为延伸”的业务体系,形成了覆盖“设计-采购-模块化制造-施工-运维”(EPFC)的全产业链环节,是国内少数具备大型、超大型工业模块一体化设计、制造、交付与服务能力的企业。公司长期专注于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维保等全链条服务,为石油化工、油气能源、核电工程、矿业等领域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定制解决方案。

2026年,公司将坚持“模块化制造为核心、一体化服务为支撑、核电工程与油气能源为驱动方向、全球化布局为目标”的发展战略,持续聚焦做强主业,集中资源强化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依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南通生产基地释放产能,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与业务布局,并凭借良好的行业口碑,持续拓展核电工程、油气能源、石油化工、矿业等高端市场,不断扩大市场覆盖与品牌影响力。

二、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模块化制造的企业之一,始终将模块化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作为核心竞争力培育重点,经过多年技术积累,模块化制造水平位居行业前列。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升级创新,拥有多项模块化设计和制造的核心技术与资质认证。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围绕自身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作为技术创新导向,聚焦行业前沿方向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技术优势加速转化为市场优势与竞争优势。

三、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规范、有效运行,依法合规履职。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紧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更新内部管理体系,提升专业化、多元化水平,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公司将全面强化内控合规与重大风险防控,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领域全流程管控,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推动公司治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四、压实责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的履职管理和合规风控,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推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尽职履责的同时,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与专业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常态化开展合规与履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关键少数” 规范运作意识与责任担当,健全长效约束机制,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确保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水平相协调;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管理层股权激励条件可以引入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等与投资者利益更为紧密的考核指标。同时,公司将努力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承诺不减持、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稳定市场预期、传递长期信心,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发展格局。

五、坚守初心,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现金分红,在兼顾公司发展的情况下,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拓展高端市场、推进降本增效等措施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回报提供坚实业绩保障。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与水平,丰富回报手段。公司将严格执行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资金安排与经营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引导股东长期投资,合理选择减持方式,控制减持规模和节奏,降低市场影响。

六、加强沟通,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渠道搭建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机制,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构筑起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建立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互信的投资者关系。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为中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可读性,持续加强投资者的沟通,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公司将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参与投资者沟通,向投资者充分解读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关切问题,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cnlbt.com。公司将会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斌强先生、董事会秘书于佳女士、独立董事乐进治先生、财务负责人张甘霖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2、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cnlb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512-89592521

3、邮箱:investor@cnlb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