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新华三在ICT领域拥有充分的技术储备,在网络、服务器、存储、云计算、安全等重点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包括Comware、AD-NET、U-Center、CloudOS、UltraStor、BMC、傲飞算力平台、灵犀使能平台等平台与核心底层软件以及相应的硬件产品IP,已建立起宽广的技术护城河。

新华三在ICT相关领域开展了体系化的知识产权布局,为新华三研发的核心技术保驾护航,截至2025年末,新华三专利申请总量超过16,000件,其中90%以上为发明专利。

新华三高度重视技术的持续创新,未来将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核心业务的技术水平,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新华三拥有完善的ICT产品布局,为运营商、互联网、政府、金融、医疗、教育、交通、能源及建筑等下游市场提供全链条ICT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

新华三拥有超过26,000家合作伙伴,渠道忠诚度高。在国内市场,新华三在教育领域覆盖全部中国双一流高校;在金融及能源领域,新华三覆盖国内90%的金融机构及能源企业;在医疗领域,产品服务覆盖百强医院;新华三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四大运营商总部及省分公司。在国际市场,新华三在亚洲、欧洲、非洲、拉美等地区已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已认证海外合作伙伴3,000余家,海外销售渠道逐步扩大,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目前新华三产品及解决方案种类丰富,未来将继续拓展业务应用下游市场,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领先地位。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4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2月12日、2026年4月15日和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等公告。

以上提案中,提案10-提案19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股东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