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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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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0版)

8、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9、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33,326.9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郑伟强先生;董事、总经理吴朝阳先生;独立董事顾伟国先生。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业务;

2、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交易期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交易对手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规范、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齐利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奇精机械、瑞纳智能、华盛锂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任张池,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份、八方股份、奇精机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能电力、奇精机械、铜冠矿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1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增长29.41%,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审计需配备的人员以及投入的工作量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团队”)绩效薪酬围绕公司主业提升、并购重组和战略转型等方面,依据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计算,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报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公司按照管理团队职等系数赋权、考核结果得分计算分配系数,综合考量其主管业务的业绩考核(营收、利润、毛利率、人均劳效、产出良率、降本达成等指标)、 全年出勤在岗情况、业务突破或战略贡献等给予考核得分,并核算分配系数,按照分配系数核算出绩效奖金分配额度。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2025年度管理团队绩效薪酬发放总额为256.66万元,具体如下:

注1: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取消监事会,蒋爱辉先生于2025年10月17日离任职工代表监事。

注2:上述绩效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2、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特别奖惩、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基本薪酬,每月按固定金额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在月度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可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特别奖惩、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蒋爱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蒋爱辉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爱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蒋爱辉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2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装备部部长、销售部部长、企划部部长、投资规划部部长、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公共事务部部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社层前路1号昱东大厦11楼11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12.00、13.00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6年5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0519-85158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

5、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8”,投票简称为“光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