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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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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2025年中国凝血检验市场正处于国产替代深化与智能化转型的关键蓄力期,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5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19%以上高位运行,竞争格局呈现“进口主导、国产突破”特征。政策层面,《医疗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8)》强化凝血检测标准化建设,DRG/DIP支付改革全面落地倒逼医院降本增效,为国产设备渗透创造政策窗口。技术趋势上,高度集成化流水线、AI质控系统成为创新方向,但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更新与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县域医共体市场潜力尚未充分释放。

在这一蓬勃发展的市场中,塞力斯生物作为塞力医疗集团全资子公司,加速“国产智造”和智能化技术深耕,持续推进从产品输出到生态构建的战略转型。

继2024年与ICL龙头企业金域医学达成战略合作,中德技术合作的凝血检测流水线ParthenON、Thrombolyzer XRS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及配套项目进驻金域医学旗下5家全国区域核心实验室后,2025年,ParthenON LAS在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数据显示,相比传统单机模式,该流水线使标本处理效率提升33.3%,检验团队每日任务完成时间提前1小时,内置自动化质控模块每日节省人工操作时间1小时以上,将人力释放至更核心的质量管控环节。ParthenON LAS通过高度集成化设计,以4㎡超紧凑空间与“N合1”集成方案,一举攻克实验室空间利用率低、检测效率不足、质控流程复杂耗时等核心痛点,为临床实验室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新范式。

2025年2月,塞力斯生物自主研发的抗凝血酶(AT)质控品正式获批医疗器械注册证(湘械注准20252400207),该质控品专为血友病创新疗法上市后多中心临床用药监测体系设计,用于对患者在使用如Fitusiran等新型抗凝/促凝药物前后血液中抗凝血酶III(AT-III)活性水平的精准检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不同时间点、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测结果的一致性与可靠性。与此前获批的抗凝血酶(AT-III)检测试剂盒(鄂械注准20111401547)配套使用,显著提升了低水平AT检测的标准化与准确性。融合德国BE三大核心技术与中国精益制造的Talix-m30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由湖南IVD创新智造基地本土化研发生产,已获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通过ISO 13485、ISO 9001体系认证。依托湖南基地,公司累计完成自主技术创新200余项,获得诊断试剂类上市许可批准211项(其中139项由湖南基地获得),覆盖血栓与止血、POCT免疫荧光层析等多个领域。

2025年,塞力斯生物联合塞力医检共建的凝血创新LDT特检平台迎来突破性进展。凭借“IVD+LDT”凝血与罕见病诊疗平台上的先发优势,塞力医检与金域医学联合中标赛诺菲“抗凝血酶AT-III活性检测项目”,建设符合国际药物伴随诊断标准的全国性参考中心实验室网络,覆盖重点城市的核心医疗机构。该项目旨在为血友病创新药物(如Fitusiran)在中国上市后的临床应用提供标准化、高精度的药效监测支持,持续推进基于血友病抗凝血酶III(AT-III)活性检测精确度及适用范围拓展的临床评估项目。

凭借28年产研积淀、国际标准的技术转化能力以及持续的创新投入,塞力斯生物正逐步构建起覆盖产品研发、本土智造、头部检验机构智能化赋能、药企战略合作的全生态竞争力。从三甲医院到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从设备输出到标准共建,从单点突破到生态协同,塞力斯生物在国产替代加速的背景下,正以“技术+标准+服务”的协同模式,持续拓展市场版图。

2、战略聚焦治疗性高血压疫苗

当前抗高血压药物研发主要向新作用靶点、缓控释技术、固定复方制剂三大方向发展。创新药研发缺乏动力,缓控释口服制剂局限在每天口服一次。2020年公司布局心血管慢病领域,战略投资短肽治疗性降压疫苗,已知目前全球仅有诺华集团等少数公司在研。治疗性高血压疫苗利用疫苗来诱导和增强抗体特定的免疫反应,以达到有效控制病情的目的。与传统化学药物相比,其效力持续时间更长,能够长期平稳有效地降压,这一优势将显著改善高血压治疗的依从性和控制率。

作为解决高血压防治瓶颈问题的新路径,治疗性降压疫苗ATRQβ-001曾入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项目备选库”,同时还被列入“2022年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单”,该疫苗作为国家I类生物创新药,相关成果发布在国际权威期刊《Nature》。目前武汉华纪元生物已经掌握多个递送系统平台以及多肽抗原筛选、产品概念验证POC动物药理、毒理评价平台。同时,武汉华纪元生物布局治疗性高血压疫苗、降脂疫苗、降糖疫苗、多靶点降压疫苗、抗心肌抗体诊断试剂等项目。2025年11月,武汉华纪元高血压疫苗HJY-ATRQβ-001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2026年4月,该项目正式在协和医院启动I期临床试验。

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区域医疗市场的战略优势与积累,为治疗性降压疫苗项目抢占高血压防治基层主战场。同时,借助智慧居家医疗、远程及数字医疗技术,与武汉华纪元生物共同探索社区医院高血压闭环管理新模式,实现全程精准管理。

3、构建细胞产业生态闭环,在细胞疗法领域持续深耕

塞力医疗参股公司康达行健成为全国首家获批的外商投资的基因与细胞治疗技术企业,标志着公司在细胞治疗领域的全产业链布局进入新阶段。凭借“技术引进一产业链整合一标准制定”的三阶递进式战略,公司成功构建起覆盖细胞采集、制备、检测、临床应用的全产业链闭环生态系统。这一布局不仅抢占了政策红利的先机,更为后续技术引进奠定了合规基础,为细胞治疗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范式。

在技术引进层面,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和专利技术独家授权,将美国LevitasBio公司的LeviCell?无标记磁悬浮细胞分离富集技术引入国内。该技术凭借“20分钟快速分离富集活的兴趣细胞”的核心优势,突破了传统细胞分离技术依赖标记物的技术瓶颈,完成了产业链上游的关键卡位。同时,塞力医疗通过合资公司力微拓(上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推动LeviCell?系统设备及关键耗材的国产转化工作,目前已完成微流控芯片的国产化生产,降低了芯片成本;已完成国产单通道仪器组装、已完成注册检验及医疗器械分类鉴定,并正式获得NMPA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备案号:沪宝械备20260004)。

在临床转化端,康达行健重点推进的“活化自体淋巴细胞疗法”已在肝癌、胶质母细胞瘤等实体瘤术后防复发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该疗法或将成为继手术、放疗、化疗之后的一种新的肿瘤治疗模式。

在标准制定层面,公司旗下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一一塞力医检联合中检集团深圳公司,签署细胞质量检测行业标准及认证的框架协议,致力于推动细胞质量检测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塞力医检受邀参编《细胞因子诱导杀伤细胞检验规范》团体标准,并深度参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通过建立覆盖细胞采集、制备、存储、应用的检测标准体系,公司不仅为细胞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筑牢了安全屏障,更以标准制定巩固了行业话语权,构建起“技术引进一设备国产化一治疗研发一检测标准化”的四维联动模式。

4、塞力医疗与COPAN共筑微生物自动化数字化标杆

在国家“国产化替代”政策东风与“广阔市场+区域医疗”战略双轮驱动下,公司精准布局微生物检测自动化升级赛道,携手意大利微生物领域标杆品牌COPAN深化战略合作,共拓国内微生物诊断市场新局。

双方共建的WASPLab全国展示中心已正式落户塞力医检,依托公司强大的渠道网络赋能,COPAN微生物自动化解决方案成功落地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四川德阳市人民医院等标杆医疗机构,其中国际陆港医院项目更是国内首家引入AI判读软件Phonematrix的微生物流水线,树立行业新标杆。2025年,COPAN流水线销售额已突破2,000万,双方成功打造“技术引进-本土落地-服务升级”的完整闭环,为区域医疗技术升级注入强劲动能。

同年,双方合作引入的国内首台微生物AI识别系统暨全自动微生物流水线完成装机并进入调试阶段,技术合作再攀新阶。面对国际品牌竞争与国内样本多样性的双重挑战,公司创新加速中心(TIAC)积极响应“中国制造”国策,国产注册的微生物样本前处理系统WASP-XPS即将落地,助力集团产业布局多元化。

未来,公司将依托在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共建、SPD精益化管理、凝血伴随诊断平台等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协同效应,为COPAN微生物流水线在中国市场的快速拓展提供坚实支撑。双方将持续深化微生物领域探索、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以更强的产品优势和更快的市场响应速度构建核心竞争力,为中国数字化临床微生物诊断市场提供更智能、更优质、更高性价比的本土化整体AI解决方案,共筑行业自动化数字化标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1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司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283,948.0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72,477.1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8,426,872.7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120,100.32元。

鉴于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基础,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基础,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目前暂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5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了543.3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塞力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4,331万元,期限6年。“塞力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自2024年4月29日起转股来源全部使用新增股份。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塞力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塞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2026年4月10日,“塞力转债”完成余额赎回,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因“塞力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25,790,7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0,139,246元增加至225,790,770元,公司总股本由210,139,246股增加至225,790,77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可转债转股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4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第四季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4,271.63万元,具体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注:本期发生额为2025年第四季度发生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类金融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于各类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冲回信用减值损失1,047.0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318.68万元,合计4,271.63万元,减少2025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4,271.6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相关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温伟、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王政、鲁翌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020

邮箱:ir@thalys.net.cn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0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616,300,842.21元投入相应募投项目,包含2025年6月份将“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16,884.05万元(不含利息,含利息金额为17,253.61万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90,646.33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前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471901347710202)、子公司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账号:21250162006300001514)、子公司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

号:991904874010301)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各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公司开立的“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8801001200032289)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专项账户,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01621560016000082)专项账户,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9550880235771000342)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及各子公司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330,713.4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1,529,614.27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5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银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银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银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银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内蒙古塞力斯、塞力斯通达募集户已于2025年4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北京供应链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11909001310501)。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募集户于2025年4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2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后的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554783737343)。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5月10日,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宁夏塞力斯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剩余本息4,067.42元已全部转入宁夏塞力斯一般户。2023年5月12日,宁夏塞力斯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宁夏塞力斯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8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955088023577100034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01621560016000082)。重庆塞力斯及重庆铭陇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6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8801001200032289)。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570383727668)。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191326341000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31200601040011531)。

2025年5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28918339510001);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28918335610001)。

2025年5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塞力(云南)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南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3050161553600001541)。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归还8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6月25日,公司已将剩余未归还的8,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提前归还1,6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6月3日,公司已分别归还800万元、3,000万元、14,25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6月25日,公司已将剩余未归还的19,3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5年6月25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原因

1、政策环境变化对项目可行性的影响

近年来,体外诊断试剂(IVD)集中采购政策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已基本覆盖IVD核心品种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相关产品价格因集采政策实施出现大幅下降,行业整体利润空间受到显著压缩。同时,国家医保局自2025年起正式实施的《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 版)》,推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该政策通过将医疗费用与病种治疗标准直接关联,促使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诊疗流程,进而对医疗检验领域的支出形成系统性约束。在此背景下,原募投项目所依赖的市场环境已发生根本性改变。

2、市场环境变化加剧项目实施风险

随着IVD集采政策的常态化推进,2025年行业利润空间预计将进一步收窄,相关产品的毛利率较项目规划初期已呈现显著下滑,导致项目原定的盈利预期难以实现。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在医保控费压力下,对设备采购的需求逐步转向轻量化运营模式,原有业务模式中依赖大规模设备投入的策略已难以适应当前市场价格体系。经审慎评估,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将面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回报周期延长等实质性风险。

3、公司战略调整的客观需要

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积极推进IVD业务的价值链重构,通过停止低效设备投入、建立动态成本评估机制等举措实施战略转型。在此过程中,原募投项目的业务模式已无法有效契合公司轻资产运营的战略方向。终止该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将资金优先用于提升精细化运营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集采政策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审议程序和信披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7,253.61 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以及相关配套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7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暂时无法按期足额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归还8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7月27日,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按时将剩余未归还的8,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归还1,6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8月29日,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按时将剩余的3.7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月7日,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按时将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归还800万元、2025年2月27日归还3,000万元、2025年6月3日归还14,250万元、2025年6月25日归还32,55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前述超期未归还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预计建设期为三年,运营期为五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医疗行业市场政策及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方式的变化,为审慎起见,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延期及暂缓实施。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7,253.61 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8,569,700.00元,现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13,566,907.70元,投入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等费用。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下转2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