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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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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投资人:张爱娟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闰土宾馆投资人张爱娟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

3、履约能力分析:闰土宾馆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众联环保:公司委托众联环保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固废,回收众联环保再生资源。公司2026年预计委托众联环保处理固废费用不超过1,500万元,回收众联环保再生资源费用不超过200万元。

2、公司与巍华新材:巍华新材因其生产所需向公司子公司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采购蒸汽、氯气、电等。公司2026年预计相关销售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

3、公司与闰兴小贷:公司将闲置房产租赁给闰兴小贷,预计2026年租金不超过30万元。

4、公司与闰土宾馆:预计公司2026年与闰土宾馆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其定价均依照市场价格,公平、公正、公允,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031,085.00元,同比增长0.61%;实现营业利润809,682,718.98元,同比增加10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361,046.96元,同比增长213.5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1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343,766股后的1,106,65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221,331,227.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议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原《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原《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某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该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住所:香港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7楼C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6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3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约克夏化工(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102,172.68万元,负债总额24,600.48万元,净资产77,572.20万元,营业收入86,060.16万元,净利润7,353.76万元,资产负债率24.08%。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约克夏化工(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107,725.68万元,负债总额29,356.35万元,净资产78,369.32万元,营业收入29,481.32万元,净利润1,704.44万元,资产负债率27.25%。

2、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5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光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约克夏化工持有约克夏浙江100%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6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克夏化工3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约克夏浙江的资产总额90,095.58万元,负债总额20,523.71万元,净资产69,571.87万元,营业收入73,968.1万元,净利润7,721.61万元,资产负债率22.78%。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约克夏浙江的资产总额98,295.25万元,负债总额26,117.97万元,净资产72,177.29万元,营业收入27,275.05万元,净利润2,564.30万元,资产负债率26.57%。

3、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8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阮加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瑞华化工55%的股权,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瑞华化工4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瑞华化工的资产总额191,561.17万元,负债总额38,315.70万元,净资产153,245.47万元,营业收入131,380.51万元,净利润10,755.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瑞华化工的资产总额196,880.83万元,负债总额39,581.80万元,净资产157,299.03万元,营业收入42,128.16万元,净利润3,990.88万元,资产负债率20.10%。

4、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313.948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嘉成化工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嘉成化工的资产总额59,287.48万元,负债总额6,135.31万元,净资产53,152.17万元,营业收入47,336.11万元,净利润-3,877.86万元,资产负债率10.35%。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嘉成化工的资产总额60,914.15万元,负债总额7,026.90万元,净资产53,887.25万元,营业收入13,041.75万元,净利润663.99万元,资产负债率11.54%。

5、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次氯酸钠消毒液(有效氯含量4~5%)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闰土新材料10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闰土新材料的资产总额127,364.63万元,负债总额10,174.30万元,净资产117,190.33万元,营业收入99,515.17万元,净利润17,794.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闰土新材料的资产总额130,300.28万元,负债总额9,029.08万元,净资产121,271.20万元,营业收入20,622.34万元,净利润4,054.04万元,资产负债率6.93%。

6、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30万美元

住所: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七路1号

法定代表人:阮光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迪邦化工65%的股权,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迪邦化工3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迪邦化工的资产总额99,330.43万元,负债总额14,604.25万元,净资产84,726.18万元,营业收入104,879.41万元,净利润3,842.62万元,资产负债率14.7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迪邦化工的资产总额104,990.05万元,负债总额18,522.66万元,净资产86,467.39万元,营业收入28,582.51万元,净利润1,718.55万元,资产负债率17.64%。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的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发生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文件。如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一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核定的担保总额为123,5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2%(其中119,000万元核定的担保余额将于2026年5月23日到期)。本次公司新增对外核定的担保额度为117,000万元,对外核定的担保总额为121,5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9,00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44,500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4,50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0,051.98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6,370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6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建设及经营需要,并结合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后,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核定担保额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购买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考核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通过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重视股东回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实施中长期激励、加强关键少数责任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3、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18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3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2026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巩固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2026年,公司继续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锚定“内控+创新”的总体方针,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巩固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夯实安全绿色发展基石;全面提升市场运营水平,打造高效能经营体系;全面提升人才管理水平,构建人才强企发展新格局;坚持技术创新,打造自主可控新优势;深化管理创新,实现运营质效新突破;推动赛道创新,开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2、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一直以来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兼顾自身长远发展的同时,确保股东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已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164,099,983.35元(含税),公司自2010年上市以来,每年均制定并实施了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877,572,839.26元(含支付2次股份回购金额432,929,960.41元,其中股份回购注销金额255,010,529.99元),通过高比例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分红机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能力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3、以投资者为本,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丰富沟通交流渠道,建立了多维度、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强化企业价值传递。通过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积极主动对接资本市场,扎实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持与投资者、分析师深入有效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价值。

4、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公司将结合行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投资者关注焦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同时高度关注行业产业市场情况、相关市场舆情,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将审慎分析研判可能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确保公司投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质量,避免市场误解或误导性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2026年,公司将通过优化信息披露机制、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5、持续实施中长期激励,提升团队凝聚力

公司实施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按照既定计划实施中。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结合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激励考核指标,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提升公司价值的工作中,充分激发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公司与股东利益深度融合,为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6、加强关键少数责任,严控合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为确保“关键少数”能够依法依规履职,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同时,公司内部将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帮助“关键少数”深入理解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4.00、5.00、6.00、7.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此议程不作 为 议 案 进 行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9: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大伟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5、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0”,投票简称为“闰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