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定-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包括煤炭、化工、新材料、现代服务四大板块,其中煤炭为公司的主要产品。2025年,公司原煤产量2,681.79万吨,煤炭销量2,413.12万吨,煤炭销售收入117.88亿元,主业煤炭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77.86%;公司煤炭产品按用途分为炼焦煤和动力煤。其中,炼焦煤具有低灰、低硫、粘结性强等特点,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动力煤具有低硫、低磷、高挥发分等特点,主要用于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
公司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及技术优势,通过独立开发与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资产及业务整合,通过科技和管理创新实现有序开发,坚持以煤为主的发展思路,不断壮大煤炭主业,在资源依托坚实、规模效应显著、抗风险能力较强基础上形成并巩固产业及产品优势。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资供应分公司行使物资管理职能,负责公司物资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制定及监督考核;对物资价格的审查;组织机关职能部室对采购计划、物资技术参数的审查;物资采购资金预算审核和采购计划的确定下达;物资质量、物资管理标准化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物资采购计划的价格公示和对标工作;各矿(厂)与物资供应分公司的业务协调、纠纷处理和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组织各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批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销售模式
运销分公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运销分公司根据价格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政策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24 冀能股份MTN001A”和“24 冀能股份 MTN001B”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事项请参阅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0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6名,董事孟宪营、高晓峰、董兆寒及独立董事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人,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谢国强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人,已回避表决。
同意10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独立董事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胡传雨先生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利安达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利安达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含债项)不超过24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承兑汇票、保理、福费廷及信托融资等,融资期限及利率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项目实施的需求以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在下一年度股东会批准融资额度前该额度持续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持续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全力推进融资降本提质,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八、关于2026年度担保事宜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6年计划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其中为冀中新材提供担保19.5亿元,为邯峰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事宜的公告》)。
鉴于上述担保事宜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冀中新材、邯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故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6年度,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总额为不超过12.81亿元,其中为青龙煤业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7.81亿元,为冀中新材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为邯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亿元,为段王集团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特征、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二、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加强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三、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企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五、关于设立白涧矿业分公司的议案
为理顺治理结构,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在沙河市设立分公司,负责白涧铁矿项目的后续建设事宜。
新设分公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涧矿业分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沙河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及选矿深加工,金属矿石、精粉、深加工产品的销售等。
上述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十六、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4、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此外,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作年度述职。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担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峰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计划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其中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提供担保19.5亿元,计划为全资子公司邯峰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且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不需提供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5、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鉴于上述担保事宜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冀中新材、邯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故2026年担保事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7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6年计划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5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其中计划为冀中新材提供担保19.5亿元,计划为邯峰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度内总额控制、分期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经济开发区高村村东
法定代表人:谭金生
成立时间: 2019年6月6日
注册资本: 117,100万元
主营业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冀中新材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冀中新材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冀中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太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于军
成立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煤炭批发;焦炭、铁精粉、铁矿石、化肥、有色金属(不含稀有贵重金属)的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邯峰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邯峰公司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邯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稳健发展。
2、冀中新材、邯峰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9,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6%;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7,28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311版)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定一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73%,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预交税款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20%,主要是预收煤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0.85%,主要是支付职工工资所致。
4、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5.59%,主要是期末专项储备未使用完所致。
5、利润总额本期较上期下降48.82%,主要是受市场影响煤炭价格下降收入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闫云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万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立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闫云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万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立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