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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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元;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946.85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表格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或“华兴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126.5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敏,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颖,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华兴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真审查了华兴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关于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统筹安排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28%。在相应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子公司将根据经营所需,在担保额度内申请担保,具体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未实际发生担保。在实际发生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对被担保人情况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未实际发生担保,相关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由子公司、公司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子公司经营情况需要,符合集团结构化融资安排和资金使用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40,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50%,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6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6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74%。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云南众康中药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9%。
公司及子公司除上述连带责任保证以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职位价值、个人责任与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三)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及可比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情况确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公司专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说明
(一)领取津贴的专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其津贴按月发放。
(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执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给个人: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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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5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林瑞超先生、吴清功先生以及第九届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陶剑虹女士、江保国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4:00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威、陈子敏
电话:0769-86188130
传真:0769-86188082
电子邮箱:zqb@zspcl.com
邮编:523325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17”,投票简称为“众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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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注:
1、如欲对提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裁陈永红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龙春华女士,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通知。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林瑞超先生、吴清功先生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陶剑虹女士、江保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05,400,969.04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540,096.9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9,466,138.72元,扣除2025年已实施2024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0,311,295.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34,015,715.46元。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025,823,146.45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849,930,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986,09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公司2025年至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统筹安排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28%。在相应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公司子公司将根据经营所需,在担保额度内申请担保,具体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的资金风险及财务成本,同意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国内信用证、保函、票据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银行对于公司良好信用的认可。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是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融资提前做好融资渠道的准备,并不会实际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变化。公司将根据经营所需,在授信额度内提用实际额度,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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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05,400,969.04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540,096.9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9,466,138.72元,扣除2025年已实施2024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0,311,295.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34,015,715.46元。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025,823,146.45元。
3、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849,930,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986,09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也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69,986,095.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64%。
(二)如公司报告期末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为原则,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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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坚持持续性的股东回报,在兼顾公司经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公司2025年至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随着公司研发进度的推进及业务加速布局,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研发创新、投资建设、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的能力。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药物研发、厂房建设、产能扩充等,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情况等,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落实股东回报政策,提升投资回报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通过投资者专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科学、连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接3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