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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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6.00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翟昕女士、彭和平先生、杨丹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郝颖先生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琦
电话:010-67871866
传真:010-67871881
电子邮箱:contact@smi-scm.com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101102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0”,投票简称为“世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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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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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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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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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杨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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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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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性和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等因素以及审计专业服务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投入的人员数量、专业水平、工作时长)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7.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98.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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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闲置情况进行现金管理,并依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随时对所购投资产品进行赎回以满足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本次审议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因此进行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但公司预计总体投资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为一年,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品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报告制度、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情况,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充分评估理财产品,择优选择投资标的,提升投资决策的审慎性。
3、公司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周爵祺先生、彭和平先生、杨丹女士、翟昕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经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翟昕女士、彭和平先生、杨丹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郝颖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一年,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使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267,829.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739,242.6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28,055.15元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10,176,011.71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717,003,493.09元。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2,29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07,370.0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如下: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因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统计公司2025年度数据。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6,284,981.46元、287,519,707.88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5%、25.38%,均低于50%。
(三)相关风险提示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