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4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 2026-01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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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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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1室
注册资本:158,018.8215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1.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5.26亿元;2025年度,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82.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取自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99%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二)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5层507号
注册资本:12,518.8278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8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汽车、摩托车零配件;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因公司与其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根据以往交易习惯,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夏曙东实际控制的企业,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夏曙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市场交易行为。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 2026-00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28,188.5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0,924,181.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9,813,7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1,370.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02%。本年度,公司实施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注销总额为20,020,474.1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23%。
因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为30,001,844.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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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分红比例(%)的分母三年合计为负数,因此只取自盈利年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电子)、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生科技)、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弦数智能)、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叮咚知途)、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公司为子公司叮咚知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叮咚知途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鸿泉电子、成生科技、弦数智能、叮咚知途、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向前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实际抵押的资产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为准。
同时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叮咚知途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担保、保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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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系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办理相关事项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叮咚知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商用车行业回暖及乘用车、两轮车等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同时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其次,根据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以上申请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叮咚知途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 2026-01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技术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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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及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技术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吕慧华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吕慧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慧华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吕慧华先生担任的公司其他职务不变。
●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吕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全体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吕慧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非独立董事的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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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吕慧华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吕慧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启动职工董事选举工作。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全体职工代表会议并做出决议,选举吕慧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该次全体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吕慧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慧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吕慧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职工董事简历
吕慧华: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任杭州网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9年6月至今,历任鸿泉有限及鸿泉技术软件开发工程师、生产部经理、物料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鸿泉技术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鸿泉技术董事、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2026年4月,任鸿泉技术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华先生通过安吉鸿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461%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股,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2026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吕慧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技术 公告编号: 2026-00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董事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和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有力推动了公司的平稳发展,为公司持续经营和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在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全体员工恪尽职守,不断开拓新市场新产品,创造了营业收入的历史新高,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政策施行情况和行业经济复苏状态,同意公司基于2026年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落地施行情况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复苏情况,审慎预测2026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报告其履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管考核及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在2026年度在行业整体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经过公司管理层通力合作,公司经营情况整体向好,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达标。同时,董事会同意拟定的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何军强担任总经理、董事刘浩淼及董事吕慧华担任副总经理,因此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吕慧华委员担任副总经理,因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商用车行业回暖及乘用车、两轮车等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同时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其次,根据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以上申请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审核了公司层面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员工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作废;同时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北京域博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达到考核目标C等级,应当归属第一个归属期股份数量14.10万股的60%,其余部分应当作废。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共计32.6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所有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和所有B类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共计作废111.25万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获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直接融资途径,因此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并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对“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践情况。同时,2026年的行动方案进一步践行了“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董事会同意通过上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冯远静、王敬东、许诺为该议案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敬东、委员冯远静为该议案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上述制度的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吕慧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董事吕慧华为该议案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