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6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6)第0950号),鉴证报告认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为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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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研”)、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昆”)、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和医疗”)、吉林省鼎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研化工”)、中研复材(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研深圳”)、中研(长春)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研新材”)等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内部调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本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23%和37.36%,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本次授信担保事项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内部调剂。
(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尚昆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2层。
法定代表人:谢怀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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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厚和医疗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谢怀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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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鼎研化工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3日。
注册地址:四平市梨树县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深。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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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中研
成立日期:2024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
法定代表人:毕鑫。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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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研深圳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228工业区彩丽工业园区A座厂房101。
法定代表人:毕鑫。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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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研新材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南长新创谷7#楼201-102。
法定代表人:秦振兴。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尚未实际经营,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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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子公司的融资压力。上述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人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及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本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23%和37.36%,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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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13、议案15、议案17-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谢怀杰、高芳、谢雨凝、毕鑫、杨丽萍、李振芳、秦振兴、逄锦香、吉林金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议案7-13、议案15、议案17-2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谢怀杰、逄锦香、吉林金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谢雨凝、毕鑫、杨丽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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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9日9:00-11:30,13:30-16:30,异地股东可于2026年5月19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证券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6年5月19日16:30。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
2、邮政编码:130113
3、联系人:高芳
4、联系电话:0431-89625599
5、传真:0431-89625599
6、邮箱:jlzypeek@126.com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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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认购对象及
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谢怀杰先生。本次发行前,谢怀杰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32.95%的股份;谢怀杰先生直接、间接及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2.56%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谢怀杰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谢怀杰先生已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会同意后,谢怀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谢怀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 本事项已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合伙人79人,注册会计师4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86亿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2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审计收入为0.37亿元,主要涉及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疗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勤万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54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0.8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5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6年1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连勇,200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金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晓敏,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数量18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41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5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勤万信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研股份”)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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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增加至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66,743.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376,694.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33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5.08%。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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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依据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21,68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500,000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于2026年10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1,0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下转38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