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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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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9版)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见下图: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确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金鸿顺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控制人、董事刘栩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董事刘栩先生应当立即停止履职,且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9.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0.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11.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2.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13.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14.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15.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16.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17.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18.审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19.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审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1.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2.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23.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鸿顺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实际控制人、董事刘栩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董事刘栩先生应当立即停止履职,且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具体如下: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在此之前未收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的任何形式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金鸿顺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五款: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3.2.8条第一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上市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截止目前,刘栩先生已停止履职,董事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刘栩先生已出现不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拟免去非独立董事刘栩先生董事一职。

本次免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表决通过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刘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包括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2025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6]【25016540045】,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始起停牌1天,将于2026年4月30日开始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金鸿顺。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金鸿顺”变更为“ST金鸿顺”

(二)证券代码仍为“603922”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5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6]【25016540045】,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华兴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应对否定意见相关事项。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采取的措施如下:

1、鉴于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53,742,080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缺乏清偿资金,导致目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能清偿。

针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通过报警、应诉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将通过合法手段积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追偿。

2、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关键节点的审批与监督,重点监控印章、授权审批、资金支付和子公司的管理,充实和提升内审专业技能以确保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3、公司将加强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大股东、董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的合规培训,并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时,公司将会定期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学习了解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持续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继续以积极的态度做好现有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精心规划好未来的发展方向,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证券部

(二)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

(三)咨询电话:0512-55373805

(四)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清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鸿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冰晖,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鸿顺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康清丽、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冰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康清丽、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冰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 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2025年度在公司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研发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等方面。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类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以上二项认定标准,按照孰高原则认定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以上二项认定标准,按照孰高原则认定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数量2个。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2个。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事项不构成实质影响,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上一年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公司针对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已完成整改。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特别关注资金支付审批、重要证照银行印鉴管理等关键业务,以风险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关键少数,合规经营。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洪建沧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288.2万元,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内部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岗位领取相应薪酬,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不领取其他薪酬。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鸿顺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详见相关附件,其中第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次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预案: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846,724.99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5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8,725,688.1元。

鉴于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鸿顺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洪建沧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生效之日止。

赵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赵秋先生:男, 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学历,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厦门长菱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鸿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联合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宝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经营根基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结合环境和行业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秉持着“质量至上、效率优先”的经营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生产调度,合理安排原材料的库存、采购和生产订单的下达,全方位强化运营管理水平。面对汽车市场的机遇和挑战,公司致力于稳固汽车零部件业务,依托现有业务基础,持续挖掘增长潜力,推动其稳健前行。在此过程中,实现公司的转型升级,全方位增强公司核心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股东回报,提升价值贡献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利益,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健的经营,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针对当前分红受限的客观现实,公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投资者关系为纽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公司透明度。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机制,努力提升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认同度,增强股东的获得感。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合规防线

正视公司当前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全面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与流程,填补制度漏洞,明确关键控制点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内控宣传与专项培训,提升全员尤其是投资、内审、财务、证券、采购、销售等部门的风险识别与管控能力。建立内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与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责、闭环整改,有效规避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合规运营。

四、强化履职担当,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持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其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传达、宣贯工作,督促“关键少数”积极学习掌握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强化“关键少数”的职责意识和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事项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受托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对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