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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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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5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上接395版)

(三)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四)苏州瑞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为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本担保人除公司外,其余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自然人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其他境内非国有股东资金较为紧张。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且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2,892.3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2,892.34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及其配偶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4.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0.10%。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日常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并执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友志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科学规范运作,推进公司转型发展各阶段性工作稳步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的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离任)、夏明先生、尹琳女士、周余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始终保持独立性,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并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证,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票回避。关联董事张友志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9票回避。

本议案所有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委员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票回避。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启、王成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任职,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类型岗位薪酬水平,按其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领取薪金,不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月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

3、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并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三、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启、王成标回避表决。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汇报。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对议案5回避表决,议案5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张友志、苏州航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航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议案5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

4、登记时间、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公司一楼会客室办理登记手续。

5、请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6591666

电子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传真号码:0512-66580898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49,508.2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应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067,694.64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766,851.2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819,041.05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2,223,574.2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为5,710,429.22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减值准备7,949,508.25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949,508.25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ESG工作小组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一年一次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董事会负责ESG战略审定、目标监督与风险管理,ESG工作小组则具体落实年度目标设定、绩效量化、过程监测与持续改进,确保ESG管理全面嵌入公司业务流程,回应各方期待,支撑企业可持续价值实现。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社会贡献、反不正当竞争议题已作为一般重要议题在报告中披露,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在报告正文中进行披露,乡村振兴、科技伦理、尽职调查议题暂不适用于公司当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