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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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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4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了《寿仙谷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多种措施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投资价值。

为全方位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经营效率、核心竞争力及股东回报水平,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厚植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寿仙谷坚持“科技立企”“管理强企”,聚焦“营销兴企”,继续深耕中医药大健康领域,在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健康中国建设及国际标准引领等多个维度积极作为。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耕全域营销,激活市场增长新动能。坚持“名医、名药、名店”,推进省外经销制改革,深化新媒体全渠道布局,工旅融合消费场景落地见效。坚持文化赋能品牌焕新,成功举办中华灵芝文化节,深挖品牌文化底蕴、激活内生发展动力;联合京东健康发布《2025灵芝品类健康消费白皮书》,引领全民养生消费新风向;精准策划高端沙龙、客户答谢宴、内购会等多元化活动,精准触达核心客群。全年累计开展百余场市场活动,实现全域市场深耕细作,品牌渗透力与影响力稳步提升。

二是科技创新突破,标准引领行业发展。全年累计制定国际、国家、地方、团体标准共10项,公司主导的《中医药一破壁灵芝孢子粉》ISO国际标准和承担主要起草单位的《灵芝栽培及采收技术规程》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授权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登记注册软件著作权7项;发表论文30篇,其中SCI论文16篇;“仙芝5号”“仙斛4号”获新品种证书;寿仙谷灵芝种质库通过“全球最大的灵芝种质库”吉尼斯认证。获“202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创新成果奖一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获评“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寿仙谷“中药全产业链创新联合体”获批浙江省首家中药创新联合体,进一步深化产学研融通创新,凝聚产业发展合力。

三是数智化筑基转型升级。公司获评浙江省未来农场、未来工厂,成为浙江省首家链主型中药企业未来工厂;《寿仙谷大健康产品5G工厂》上榜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5G工厂名录》。“现代中药数智创新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获国家数字经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智慧农场+智慧工厂+智慧市场”产业协同体系推动传统中医药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项目入选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AI驱动大健康产业全流程转型升级与示范应用》项目成功入选2025年首批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名录;“灵芝仿野生有机栽培智能化大棚内环境监测分析数据”荣获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第一届“数知通杯”数据知识产权大赛三等奖,数智化转型走在行业前列。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立企、营销兴企、管理强企”的核心战略,深化主营业务提质增效,以新质生产力为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优良品种选育、功效成分挖掘、新产品开发、药理药效研究,加快数智化转型升级,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筑牢核心竞争力。聚焦“营销兴企”主引擎,深化省外市场改革,推进渠道下沉与终端精细化运营;升级线上营销体系,布局直播电商、私域流量等新兴渠道,精准触达年轻消费群体;放大工旅融合优势,拓展体验式消费场景,提升品牌转化率与市场渗透率;全力实现销售战略的重大突破,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持续稳定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坚持共享发展和长期分红理念。自上市以来至2024年度,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均在30%以上。2024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525,855.9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4%。2025年度,鉴于公司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0.1元,综合考量公司行业发展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综合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未来应对市场风险、行业竞争的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贯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分红方案;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回报,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红利,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适时推进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重视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桥梁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自愿披露ESG报告,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投资者展示公司在推动绿色发展、保障信息安全、持续科技创新、参与公益慈善、保障员工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为,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评上交所最高评价等级“A”级。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策略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企业邮箱、投资者交流群等搭建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桥梁,与投资者开展深度沟通,增进投资者信赖,确保投资者全面准确把握公司发展动态,高效传递企业价值。2025年,公司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共计3次线上业绩说明会,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业绩情况及战略计划安排,同时,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复广大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举办2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到公司实地调研;首次开展股东回馈活动;“上证e互动”回复率100%。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做到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增加经营亮点、科研成果、提质增效进展等自愿性披露,让投资者清晰掌握公司价值;持续披露ESG报告,展现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动开展机构调研与反向路演;畅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企业邮箱等沟通渠道,快速回应投资者关切;针对机构、中小投资者开展差异化沟通,精准传递公司核心价值,构建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始终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

2025年,顺利完成第五届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配套制定、修订了30余项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治理更加规范、严谨、有效,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健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市值管理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稳定。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累计增持金额8,209.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法规更新,严格对照监管部门最新颁布、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内部制度,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严格遵守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规范及要求,与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作用。

五、其他说明

本次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变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推动数字化转型,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寿仙谷饮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开展了总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并签订《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26年4月27日起到2027年4月26日止。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为寿仙谷饮片在本《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三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寿仙谷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及《寿仙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寿仙谷饮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2、债务人(授信申请人):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寿仙谷饮片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寿仙谷饮片目前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000.00万元,约占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5%,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深入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设立决策一管理一执行的三级管理架构,确保各层级职责明晰,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的内部报告机制,定期组织可持续发展讨论会,确保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及时传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将ESG指标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保合规等关键议题,提升ESG管理水平。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