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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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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111,769.66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继续稳居全球最大的染料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但受产能过剩、价格竞争加剧以及环保要求持续收紧等因素影响,染料市场整体呈现头部企业集中、产品价格承压的运行特点。

据中国染料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国内染料总产量约为96.4万吨,同比增长2.55%。从更长周期看,全国染料产能利用率长期徘徊在60%至65%之间,行业已进入存量竞争阶段,结构性产能过剩与部分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区域分布上,浙江、江苏两省合计产能占比约78.5%,仍是全国染料生产的核心区;与此同时,部分新增产能正向山东、内蒙古、宁夏等地转移,逐渐形成“东部研发、西部生产”的分工格局。产品结构方面,分散染料与活性染料合计产量占比超过80%,继续保持市场主导地位。

近年来,随着环保督察力度加大和安全生产要求升级,染料及其中间体行业的中小产能持续退出。2020年以来,全国染料生产企业净减少超过100家,其中近九成是年产能不足5000吨的小型厂商,行业生态有所改善,市场资源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2025年部分化工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也引起监管部门对安全环保问题的高度重视,预计后续督察力度将持续加大,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行业龙头通过向上游中间体领域延伸,增强了对供应链关键环节的控制能力,长期看行业竞争格局有望进一步优化。

下游印染行业运行总体平稳,但效益端承压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同比增长0.92%。出口方面,印染八大类产品出口数量达369.87亿米,同比增长10.30%,创历史新高;但出口金额同比下降1.28%,平均出口单价降至0.84美元/米,同比降幅10.50%,呈现明显的“量增价跌”。从效益看,规模以上印染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85%,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3.55%,行业亏损面扩大至35.90%。总体来看,下游终端需求复苏偏弱、外部贸易环境复杂以及出口低价竞争加剧,共同导致印染行业盈利能力持续承压。

尽管面临行业产能过剩和激烈价格竞争,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仍保持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拓展海内外市场,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国内外市场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染料行业与国民经济关联紧密,其发展受纺织、石化等支柱性产业的显著影响。当前,中国与印度已成为全球染料的主要生产基地,其中中国是最大的染料生产国,亦为最大的染料消费市场与出口国。本公司所在的浙江省,系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染料产业集聚区。

公司拥有从基础原料、能源到配套中间体,直至“三废”处理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与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的方式,销售工作由销售部统一管理,负责公司产品的营销与市场推广活动。目前,公司已在全国各大印染产业集中区域设立了众多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各地印染企业客户,确保与终端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并实现高效沟通,同时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吉华进出口负责公司的海外销售业务。

现阶段,国内染料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产品价格呈下行态势。面对日益严峻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公司管理团队严格遵循董事会“争效益、强管理、守底线”的战略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安全为底线,确保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387.50万元,同比下降6.99%,利润总额6,533.45万元,同比减少7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9.62万元,同比减少6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2.63万元,同比减少92.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919.85万元,同比下降73.5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董事杨泉明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周火良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6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与本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爱军、周火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爱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评估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7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0,111,769.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6,833,3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494,503.92元(含税)。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3.24%。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作为本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共计募集资金17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95.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20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56.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城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及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原用于“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872904479)。项目变更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10401600113637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划入上述新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办理完成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吉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账号:71030122000624628)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账号:8110801012801165039)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止到2023年6月1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684,095.2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33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吉华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吉华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80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吴爱军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6883D,2008年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范良勋,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二)关联关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是本公司直接持股25%的联营企业。

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履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行,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被担保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预计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下转5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