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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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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1版)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6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和内外部借款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2026年投资计划及经营计划,为满足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及所属公司申请2026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和内外部借款预计额度,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七天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关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七天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但上述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9,865,617.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98元,共募集资金3,953,446,261.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96,932,884.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56,513,376.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7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5,083,98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86元,共募集资金4,019,999,989.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922,641.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077,348.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皓验字【2025】0000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四)现金管理方式

1.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主要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七天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

1.上表中数据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数据;

2.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期间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3.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4.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合并报表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

5.上表中“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均为截至2026年4月24日的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和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七天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七天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但上述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购买事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燕东微

股票代码:6881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股权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引起,不涉及北京电控直接持股数量的变动,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签署日期:2026年4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电控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电控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电控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电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联芯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二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三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五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六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七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八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九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联芯十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家员工持股平台为“联芯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原一致行动人中联芯平台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燕东微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与其一致行动人联芯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于2021年9月18日与联芯平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行使燕东微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重大、一般事务、董事任命、利润分配、业务运作、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各方同意按照北京电控的意愿作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联芯平台与北京电控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2026年4月28日,北京电控、联芯平台各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各方均同意解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原协议项下关于一致行动约定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全部解除。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时,无需再相互征求对方意见或与对方保持一致,均可独立依据自身判断行使相关权利。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一)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前,北京电控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5,657,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23%,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3,730,5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6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十家员工持股平台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一致行动人,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657,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23%,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3.99%,控制权稳定。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645,657,112股,均为限售股,其中420,573,126股于2026年6月16日解除限售,225,083,986股于2028年7月28日解除限售。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最近六个月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燕东微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张劲松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上交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5、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劲松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东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发展实际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2026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在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的规划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劲松、金春燕、郑浩回避表决,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在房屋租赁、购买资产以及产品销售等有关业务上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83,907.75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额为109,487.55万元。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739.1319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4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企业负责人:张文冬

注册资本:295,556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9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9号

主营业务:半导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半导体刻蚀、去胶、快速退火设备。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东方晶源微电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俞宗强

注册资本金:36,401.6097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8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院12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院12号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附属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电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芯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5号楼一层1029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5号楼一层1029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PETER HONG XIAO

注册资本金:45,952.9412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9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3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3层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志成

注册资本金:1,263,519.03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06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1-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1-1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投资;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商务服务及其配套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屋;物业管理;销售电子产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关联关系:5%以上股东控股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纶

注册资本金:5,084,948.0281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3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51号院1号楼1至5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51号院1号楼1至5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

关联关系: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资产租赁等内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一般商业条款,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及平等自愿原则做出,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结合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预计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8,31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905.48万元,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2.0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经测试,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405.96万元,同时,由于报告期内部分前期已计提减值的产品已实现对外出售,2026年一季度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668.6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导致公司2026年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3,642.8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ESG领导小组、ESG工作组、ESG工作办公室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可持续发展工作执行情况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管理办法》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