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66,726.83万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299,697.10万元,主要系历史累计亏损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移动通信领域
公司移动通信领域业务包括通信射频器件及精密轻金属结构件。公司主要以射频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无线射频基站相关的天线、滤波器、双工器、塔放、合路器、微波传输等全系列射频器件、结构件产品及解决方案,属于移动通信产业链的上游企业,公司产品经过通信设备商集成后,用于移动运营商建设的移动基站上。
公司在移动通信领域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和资源,数次被客户认定为“战略供应商”,近年被授予“最佳交付供应商”等称号。2025年公司获“江苏省星级上云(五星级)”、“苏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江苏省基础级智能工厂”、“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子公司苏州迈特获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复核通过-优秀;子公司春兴铸造获“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江苏省基础级智能工厂”。
(二)汽车零部件领域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包括汽车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及钣金件,产品包括废气循环系统壳体、发动机侧盖、发动机滤芯底座等,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废气循环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等。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属于汽车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服务于汽车制造商或生产商。
公司在保持与北美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合作的同时,近两年陆续进入国内多家主流新能源汽车客户的供应体系。在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开拓过程中,公司陆续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需求分析、设计开发、生产控制、交付及售后等流程较为完善,取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认可。公司获得理想汽车2025 Super D 卓越实践奖,理想汽车还特别向公司出具了质量表扬信,对我司在客户端的交付和质量的卓越表现给予高度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注:1因公司报告期亏损且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测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故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不适用。
2因公司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测算结果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期比较数为不适用。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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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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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288,024,992股被轮候冻结。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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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详情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春兴精工”变更为“*ST春兴”,证券代码仍为“002547”;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等事项
①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9日、2018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权利义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Chunxing Holdings (USA) Ltd.100%股权的方式间接出售CALIENT Technologies, Inc. 2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Chunxing Holdings(USA)Ltd.100%股权的方式间接出售CALIENT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给苏州卡恩联特。并于2018年12月9日,与受让方苏州卡恩联特就上述交易事项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及《保证合同》。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受让方苏州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保证合同》约定,其作为上述交易事项的保证人,自愿及无条件地为上述股权转让金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年12月12日、2021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上述股权转让金及利息支付期限至原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内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拟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的公告》。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暨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将苏州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在2022年12月28日前无法足额抵偿全部债务的剩余款项的支付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预案暨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资抵债涉及的资产之一威马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因当时时点该股权的上市推进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出于切实保护公司自身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止原以资抵债方案。经与债务人及控股股东孙洁晓协商,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威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将全部抵押给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及控股股东欠款的增信措施。
关联方苏州卡恩联特及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于2023年4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函》,承诺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的支付。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议案》,同意孙洁晓先生及债务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往来款的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卡恩联特及关联方孙洁晓先生实际已支付股权转让款8,820万元,尚欠公司相应的股权转让款36,145.00万元;公司应收惠州泽宏往来款余额8,147.92万元。
2024年度,孙洁晓先生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共计3,000万元。
报告期内,孙洁晓先生偿还欠款1,500万元;公司收到惠州泽宏应付的业务往来款50万元。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在积极敦促苏州卡恩联特及关联方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多次召开会议商讨股权转让欠款的可行解决方案,就股权转让欠款事宜与债务人多次进行沟通和敦促,并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变现进展。
②诉讼情况
公司就苏州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0591民初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卡恩联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800万元,并支付以10800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晓对被告苏州卡恩联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判决已生效,但被执行人苏州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0591执110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5日、2025年8月12日、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孙洁晓先生于2025年12月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请求依法抵销债务以冲减(2025)苏0591执11096号案件执行款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同步向公司送达,孙洁晓先生已分别受让上游供应商苏州振金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镇江市华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及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春兴精工(麻城)有限公司(均为春兴精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享有的货款债权共计31,237,916.51元,故本人有权向春兴精工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追偿前述款项;请求贵院依法确认上述债务抵销事宜,核准以本人对春兴精工集团内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人民币31,237,916.51元,等额抵销本人在本案中对申请执行人春兴精工所负的债务。抵销后,恳请贵院据此核减本案的执行标的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仍在持续推进款项追偿事项。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并结合孙洁晓先生名下资产的变现进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持续追收剩余债权,履行应有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诚信情况、控制权不稳定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除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的案件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孙洁晓先生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74执67号,执行标的886,875,548元;孙洁晓先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京02执5284号,执行标的1,401,365,683元;孙洁晓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沪02执2371号,执行标的5,296,564元。(注:北京金融法院案件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均是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差额补足的基础事实,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主要诉求包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
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15,535,008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并于2025年9月24日成交;所持有的154,199,995股公司股份分别于2025年7月28日至7月29日、2025年9月23日至9月24日被北京金融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2月14日被北京金融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均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9月25日、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024,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8%,其中:质押股份数为319,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28%;被司法冻结(包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0.28%,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被轮候冻结股份数288,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0.28%,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
若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5、元生智汇不动产售后返租、回购及公司担保事项
5.1 2021年5月8日、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关于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的增信服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签订〈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订〈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代付协议〉的议案》。由元生智汇使用不动产售后返租并回购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解决自身及相关方债务问题,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财国投”)协助引进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以8.06亿元的价格(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允评估)购买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自鼎盛投资收购之日起,元生智汇应将产业园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过户给鼎盛投资,同时以每月180万元((8.06-3.99)亿*5.3%÷12)租金回租给元生智汇,元生智汇需在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对元生智汇的厂房土地进行回购。因元生智汇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相应回购,2025年7月14日,鼎盛投资已全部接收上述厂房土地,自当日起元生智汇不再承担协议书中约定的租金、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仙财国投为元生智汇的回购义务和租金支付承担了担保责任,元生智汇向仙财国投支付3.99亿元保证金(在元生智汇到期实施回购时,该3.99亿元保证金则转回为回购款)作为对仙财国投为元生智汇提供担保的一项反担保措施。公司为仙财国投提供8.06亿元以及租金的反担保。截至2025年12月末,前述担保的余额为84,096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回购价格8.06亿元以及租金余额)。
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的反担保责任。
5.2 2026年3月,元生智汇收到《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追缴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补贴的决定书》:“经核算,截至2025年7月13日,你单位收到投资补贴6844.82万元,符合投资补贴金额5434.46万元,应退回投资补贴金额1410.36万元;凯茂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收到投资补贴金额3000万元,符合投资补贴金额0.00万元,应退回投资补贴金额3000.00万元,已退回投资补贴金额1464.54万元,剩余应退回投资补贴金额1535.46万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支付投资补贴金额2945.8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2945.82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4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报告期末,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将元生智汇账面尚未摊销的政府补助1410.36万元调整至其他应付款;截至报告期末,元生智汇账面仍有5411.08万元的政府补助尚未摊销完毕。
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凯茂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上述补贴承担了担保责任,若孙洁晓没有履行承诺,由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为孙洁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凯茂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系凯茂科技于2019年成立的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转让所持有的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36%股权,凯茂科技自2022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仅持有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6.8968%股权。
若后续元生智汇、凯茂科技等相关方无力承担相应部分补贴的退还,或将可能触发相应的担保风险。
5.3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以审慎的态度与相关方保持沟通,聘请了专业律师,努力推动事项的妥善解决;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袁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7,690,694.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为1,128,057,168.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2,996,970,982.1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同意制订该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同意制订该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相应工作岗位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年(含税)。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87.8万元(2025年度内聘任、离任的董事,以其实际任职期间所领取的薪酬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其薪酬将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并结合市场情况、个人职能范围调整、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但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会议上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本次会议上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
14、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个人职能范围调整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58.59万元(其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统计在第13项议案中审议,不再重复审议;2025年度内聘任、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实际任职期间所领取的薪酬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并结合市场情况、个人职能范围调整、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6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为最高授信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190,2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6,2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97,4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交易文件。业务期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共计2,000万元贷款,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同意公司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910版)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1 因公司报告期亏损且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测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故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不适用。
2 因公司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测算结果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期比较数为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288,024,992股被轮候冻结。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春兴精工”变更为“*ST春兴”,证券代码仍为“002547”;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永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永忠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永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永忠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