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本1,324,871,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浙江建投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建筑工业制造和建筑专业服务五大板块。集团核心主业为建筑业、工程设计及专业运营服务,培育主业为建筑工业制造。建筑施工业务是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包括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业务。工程设计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和咨询以及设计引领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产业投资作为集团建筑全产业链当中重要的一环,以投资带动施工,以投资来扩大产业格局,以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主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工业制造业务主要依托建筑施工业务,充分发挥了产业链协同效应,主要业务包括装配式、地铁管片、混凝土以及工程机械、电力施工机械、压力容器等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改造与维修等。建筑专业服务依托于集团施工主业规模,以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支撑能力为方向,包括工程商贸、工程金融、工程物业和工程租赁等专业服务业,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集团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二)经营模式
集团从事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包括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即公司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投融资建造模式即集团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EPC+F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融资)、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三)融资情况
集团融资途径主要为银行贷款、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证等。截至 2025年年末,境内银行贷款(包含信用证贴现及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余额为 133.60 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 1.65%--4.69%,融资期限为 70天一20年;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证余额为 6.4亿元,融资期限为 72 天一1 年;债券(包含可续期公司债、永续中票及可转债等)余额为 57.25 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 0.60%-2.88%,融资期限为261天一3+N 年。
(四)质量控制管理情况
浙江建投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质量管理模式,始终重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各部门、子、分公司、事业部、SPV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集团及子公司均已将售后服务、用户回访等工作落实到部门,并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对积极解决质量纠纷进行充分准备。报告期内,集团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质量均不存在重大质量纠纷。集团成立至今已获得鲁班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共计169项。
(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浙江建投在安全生产方面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各级公司和项目部设立独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公司已按要求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浙建集团已制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单位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浙江建投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置以及安全事故问责制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与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新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奖励、闭环全流程高效运行,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举办安全技能竞赛与应急演练,实现安监人员考核全覆盖,在全国建筑行业安全总监比武中斩获佳绩,全员安全意识与专业能力显著提升。
深化施工现场标化建设与文明施工管理,获评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工地;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深化智慧工地与“哈比丁”晨会系统应用,推广智能监测、远程监管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现场安全管控精准度与效率。完善应急体系和物资储备,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高效应对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实现防汛防台“零伤亡、零重大损失”。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发行人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为AA+,报告期内不涉及评级变化情况。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05%股权、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3%股权、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8%股权,同时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2、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1号)。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并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3、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1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等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6号),同意公司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79,969,1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等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核发的浙江一建《营业执照》、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浙江二建《营业执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浙江三建《营业执照》以及标的公司的工商档案等文件,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等相关公告。2026年1月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号),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1,261,757,333.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1,261,757,333.00元。
7、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新增股份经公司申请,中国结算、深交所审核无异,于2026年1月27日上市,本次新增股份243,082,789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63,113,604 股,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969,18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081,788,421股增加至1,324,871,210股。
二、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81,784,3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54,089,219.80 元,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5 年7月17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三、可转债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至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毕,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以及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拟终止,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节(结)余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3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等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以及降低拟/已开展的跨境融资业务的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4、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5、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操作,相关风险可控。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同时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以及降低拟/已开展的跨境融资业务的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此项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人民币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但在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科学或者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交易程序、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二)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执行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等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到位。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是出于资金风险管理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浙江建投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下转914版)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6号),同意公司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79,969,1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等相关公告。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新增股份经公司申请,中国结算、深交所审核无异,于2026年1月27日上市,本次新增股份243,082,789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63,113,604 股,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969,185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081,788,421股增加至1,324,871,210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陶关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燕(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培存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陶关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燕(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培存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