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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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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8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多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蒲登溱,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军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并完全符合相关执业准则对复核人的资质与独立性要求。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软通动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凯,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5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30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5、7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0关联股东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需回避表决,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4、5、6、7、8、9、10、11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军、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jun@twh.com.cn

(2)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