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5年度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97.11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5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609.26万元。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列报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对于合同资产,公司参照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结合12月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712.15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071.9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1,071.99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3.9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303.99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1、董事会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工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2,25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4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3-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236,856.36元,其中,2025年使用人民币382,236,856.36元;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902,336.72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已转出金额为66,769.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2,850,966.73元(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92,000,000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0,966.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2025年5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智能”)、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科技”),实施地点由“湖南省株洲市万丰湖新丰路”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西”;同意湖南宏工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2025年12月,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1:除以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号)。
注2: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宏工科技银行账号为“584682988923”及湖南宏工智能银行账号为“75790440331000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9日,湖南宏工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4,700万元,持有时长184天,于2025年12月10日到期赎回,赎回投资收益65.13万元;2025年6月9日,湖南宏工智能购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4,500万元,持有时长186天,于2025年12月12日到期赎回,赎回收益18.35万元。2025年12月15日,湖南宏工智能使用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4,700万元,预计持有时长37天;2025年12月16日,湖南宏工智能使用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4,500万元,预计持有时长38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宏工智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2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83.48万为本年度购买理财获取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实施地点由“湖南省株洲市万丰湖新丰路”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西”。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296.06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4,000.0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296.06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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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尚未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宏工智能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200.00万元。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为85.1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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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上接9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