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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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还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835.90万元,拟用于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际金额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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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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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还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835.90万元,拟用于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际金额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武岳峰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博通集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减持期间为2026 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间届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武岳峰减持公司股份183,800股,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完成后,武岳峰持有公司股份3,5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持有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通集成”)股份3,5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武岳峰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博通集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减持期间为2026 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间届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武岳峰减持公司股份183,800股,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完成后,武岳峰持有公司股份3,55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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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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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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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且已于2026年2月12日办理完成相应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50,424,966股变动为151,787,319股。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均按行权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91.09万元,均为存货跌价损失,计入2025年度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已经审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62.5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公司按照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结合期末存货库龄、在手订单、市场销售价格及存货实际销售情况,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91.0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91.09万元,计入2025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91.0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36人因考核不达标或离职等原因未满足行权条件或仅满足部分行权条件,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人员涉及的当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41.7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上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后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是在审慎核查激励对象主体的行权资格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6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53.66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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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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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扣除每股分红,即由31.37元/份调整为31.32元/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届满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则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26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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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还针对参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员工设定了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个人层面行权比例额度根据下表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年度考核系数(Y)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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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共计153.6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二)行权数量:153.66万份
(三)行权人数:155人
(四)行权价格:31.32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6年4月27日起至2027年4月26日止(行权窗口期除外),实际行权起始日根据后续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时间确定。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将于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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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及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认为: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可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 2026-01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平稳经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自身及子公司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权为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实际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9
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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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保证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及收益最大化,提高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公司将对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拟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总理财额度内,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避免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任何风险因素,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1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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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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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香港博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对供应商提供担保函。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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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按照美元汇率1:7.0288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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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确定的,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虽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香港博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同意公司为香港博通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外无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1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截至2026年1月30日的行权缴款验资日止,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149名,实际行权股份数为1,362,353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79号),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实际收到14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行权出资款合计人民币42,673,058.97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1,362,35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310,705.97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6年2月12日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变更前,公司总股本为150,424,966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424,966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151,787,319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787,319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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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上接9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