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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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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0版)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1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212,737,206.47元,上市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93,784,757.38元,母公司2025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013,853,064.64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1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54.3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85.39亿元。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212,737,206.47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93,784,757.38元,母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013,853,064.64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绿地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绿地控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预计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19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制定绿地控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修定绿地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绿地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对高管薪酬下调部分予以发放。2026年度,为进一步强化高管层薪酬激励与约束,确保高管薪酬水平与其履职表现、公司经营业绩及价值创造贡献相匹配,公司拟将高管层薪酬职级由原九级精简为八级,职级体系上限标准较2025年调降14%。同时,对公司总裁、执行总裁执行调降职级一级。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2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本次制度制定的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匹配,充分激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依法合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进薪酬递延支付,强化公司经营韧性,构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匹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三)坚持统筹兼顾,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坚持国有股东督查与公司管理相结合,健全薪酬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上述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 公司考核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非执行董事

1、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金、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额度津贴,按月发放。

(二)执行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并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和业绩考核办法综合厘定。

第九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考市场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统筹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综合决定,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三)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标准可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市场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的发放根据公司制度,按月支付。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发放。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和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后,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发放。其中,中长期激励分三期递延兑现。业绩考核结果应当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业绩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金,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金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除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及其制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1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贷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和账龄分析,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54.3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85.39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35亿元。其中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和单项重大等共计提减值损失43.24亿元,债权投资减值损失1.64亿元,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9.02亿元,贷款减值损失0.37亿元。

计提的坏账损失43.24亿元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20.99亿元,其中按单项评估计提的坏账准备4.76亿元,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23亿元(主要包括政府类大基建项目计提5.28亿元、非政府类大基建项目计提坏账准备8.14亿元、房地产计提坏账准备0.87亿元、大消费计提坏账准备1.42亿元);其他应收款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计提减值准备21.90亿元,其中第一阶段计提坏账准备5.31亿元,第二阶段计提减值准备11.99亿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准备4.60亿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5.39亿元,其中存货减值损失43.17亿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0.76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0.20亿元,商誉减值损失4.83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32.99亿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67亿元,预付款项减值损失-0.46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0.22亿元。

计提的存货减值损失43.17亿元中,境内房地产项目计提36.07亿元,海外房地产项目计提7.50亿元,大基建板块合同履约成本计提-0.29亿元,零星发出商品,产成品及原材料计提-0.11亿元。境内房地产项目,因市场持续下行及降价促销回笼资金等原因计提存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前十的项目为:绿地美好花园4.30亿元、北京市密云区绿地朗山产业园项目3.69亿元、广西南宁颖置绿地朗峯2.33亿元、河南省郑州市绿地之窗2.2亿元、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绿地城2.05亿元、河南省商丘市中央广场1.57亿元、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1.35亿元、抚顺李石经济开发区绿地剑桥项目1.11亿元、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地块0.94亿元、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御龙谷项目0.82亿元。海外房地产项目,因开发周期延长和运营成本上升、降价销售加速回笼资金等原因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其中马来西亚翡翠湾项目计提11.07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39.74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1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能满足项目日常经营所需,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现金流归正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会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构成财务资助事项。

为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拟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19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本公告所指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以及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

2.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被资助对象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2)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3.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被资助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为了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同时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6-02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25日新增诉讼1396件,累计金额43.42亿元;在此期间,已结案1065件,累计结案金额18.98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所处的房地产及基建行业依旧处于调整周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仍面临较大压力。对此,公司高度重视,把诉讼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组建工作专班、实施领导包案、强化督办考核、完善重大诉讼化解机制等措施,全力予以推进。公司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妥善处理,进一步减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执行,其对公司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相关诉讼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25日新增诉讼1396件,累计金额43.42亿元;在此期间,已结案1065件,累计结案金额18.9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被诉事项情况

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共有1270件,累计金额34.73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485件,金额21.24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478件,金额7.37亿元;其他诉讼纠纷307件,金额6.12亿元。

2.主诉事项情况

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共有126件,累计金额8.69亿元。按诉讼类别划分: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诉讼纠纷30件,金额7.38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纠纷71件,金额0.21亿元;其他诉讼纠纷25件,金额1.10亿元。

3. 已结案情况

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25日,已结案1065件,累计结案金额18.98亿元。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截至目前,公司所处的房地产及基建行业依旧处于调整周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仍面临较大压力。对此,公司高度重视,把诉讼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组建工作专班、实施领导包案、强化督办考核、完善重大诉讼化解机制等措施,全力予以推进。公司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妥善处理,进一步减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后续可能涉及的新增相关诉讼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执行,其对公司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