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4版)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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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应回避表决;议案7、8、9拟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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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8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slsw@slbio.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0241
电话:021-61255101
电子邮箱:slsw@slbio.com.cn
联系人:於海霞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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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和股东会决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如与发行相关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亦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监会作出的《关于同意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8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00,175,000.00元。截至2019年10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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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静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903.00万元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将最终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留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银行账号 9830 0078 8017 0000 2281),用于新增的“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 1536 9511 5000 10)。
2025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后投资的在建项目“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建设内容通过GMP验收并获得《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标志着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可正常投入使用。
2025年5月,因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将节余募集资金6,220,258.8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支付。
2025年5月2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银行账号9830 0078 8017 0000 2281)予以注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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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9年1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372,541.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27,000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299,541.81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5754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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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取得了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的产品批准文号,口蹄疫灭活疫苗已正式投产。
2021年2月22日,董事会决定取消“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并调减募投项目投资19,108万元,投资总额由86,810万元调整为67,7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40,017.50万元调整为25,892万元。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减少了投资总额,未降低项目产能,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21年5月末,兰州分公司口蹄疫细胞悬浮培养灭活疫苗生产线通过了新版兽药GMP验收。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动物疫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34,152万元,在兰州新区建设动物活疫苗车间和动物灭活疫苗车间,用于生产“动物灭活疫苗”和“动物活疫苗”两类产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使用前述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动物灭活疫苗项目”。
2025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后投资的在建项目“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建设内容通过GMP验收并获得《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标志着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可正常投入使用,因此对该项目整体结项。
2025年5月,因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将节余募集资金6,220,258.8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支付。
2025年5月2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银行账号9830 0078 8017 0000 2281)予以注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情况以及变更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679,688.4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859.62万元,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49.50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2026年经营预算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679,688.4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盈利且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可分配利润,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3、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计划;
4、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未全部满足上述第(1)项至第(4)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也可进行现金分红。
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539.27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39.27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9.27万元,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额为539.27万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25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制订了公司2026年度工作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并积极推进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事项,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对《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托深厚的专业积淀与丰富的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动态,持续督促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独立董事严谨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在职责范围内保障董事会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决策结论的科学性。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军)》《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胜利)》《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雄)》。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均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情况真实、合规,2026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目标与市场薪酬水平,有助于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效能,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和业绩提升。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张震为公司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张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九、《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规范和保障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张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张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