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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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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5,287,516.80元。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6,000手(5,76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639,066.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360,933.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6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2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36.09万元,低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3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639,066.03元(不含税),其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06,047.16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2,006,047.1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715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87,516.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715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至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pu-s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与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与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侯灿女士

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女士

独立董事:曹岷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至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pu-s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23720932

邮箱:Stocks@pu-s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5:00:00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Stocks@pu-sz.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18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芳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

联系邮箱:Stocks@pu-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4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2,347,865.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852,134.1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于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上述置换,故公司不再置换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已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月21日,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统联”)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广东统联、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期末余额不含理财账户余额5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1,735.63万元,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192.7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86.2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薪酬只能在公司基本户统一支付。为了提高支付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运营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增加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其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为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经进入投产阶段。但由于部分客户的新增业务需求将于2026年上半年陆续释放,公司将根据相关客户的业务节奏匹配相应的产能,加之目前尚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仍在质保期内)及设备(尚未验收)尾款未进行结算,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的情况,拟调整“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统联精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陈宏亮先生、邓钊先生、胡鸿高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和新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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