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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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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5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上接995版)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3,796,987,404.1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796,987,404.19元,实收股本为1,198,675,08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近几年累计亏损金额较大。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29,041.90万元,主要亏损原因如下:一是全球地缘博弈持续升级,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强化,主要市场关税政策波动频繁,智慧城市、家居安防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业经营面临多重外部挤压;叠加历史业务风险集中暴露、监管机构立案调查、股票其他风险警示(ST)等因素影响,公司市场声誉、客户信心及融资能力受到显著冲击,经营与财务压力持续上升,经营性亏损较大;二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和监管政策规定,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围绕公司核心主业,积极创新,推动主业发展。持续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增长。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精细管理,全力降本增效

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减少非必要支出;加强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督导,借力政策加大力度清收清欠,加快现金回流;加强资产运营,对部分非核心、低效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全力降本增效。

3.推进庭外重组事项

公司将积极配合重组协调人,开展对公司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的调查工作,查明公司是否具有重组价值及重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与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沟通、形成重组方案。公司、债权人与出资人是否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具有不确定性;受理本次庭外重组受理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从刘肇怀先生处借入资金,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每笔借款从资金到账日起算,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肇怀,男,1957年出生,美籍华人,1995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肇怀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1年,每笔借款从资金到账日起算,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4.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当季的利率使用上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司所有银行贷款以贷款余额加权的平均利率,于每季度初10天内付清上季度的利息。

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股东JHL INFINITE LLC(以下简称“JHL”)、股东JEFFREY ZHAOHUAI LIU(中文名:刘肇怀)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JHL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行使所持有的145,758,8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为12.16%)的表决权,也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放弃行使部分股份表决权的声明自2019年12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提案4.00、提案7.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的9:00~18: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6151

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1,272.9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28”。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1,272.9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1001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00000194号)。

2.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申请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6年4月30日复牌恢复交易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或计划进行的工作如下:

1.公司持续加强全员合规意识宣导和培训,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公司董事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公司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奖惩制度》《应收账款催收专项工作方案》,督促各子公司扎实有效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强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过程管控,从源头上提高风险意识,定期对账,及时反馈客户信用和坏账风险,多部门协同,多方式催收,加大法务介入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财务部门确保准确核算应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催收进展并预警坏账风险。

4.围绕公司核心主业,积极创新,推动主业发展。持续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增长。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减少非必要支出;加强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督导,借力政策加大力度清收清欠,加快现金回流;加强资产运营,对部分非核心、低效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全力降本增效。

6.推进庭外重组事项。公司将积极配合重组协调人,开展对公司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的调查工作,查明公司是否具有重组价值及重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与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沟通、形成重组方案。公司、债权人与出资人是否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具有不确定性;受理本次庭外重组受理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六、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中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52 号),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86095586

联系传真:0755-86096151

电子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肇怀先生,董事、总经理章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军威先生,独立董事温江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华元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或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