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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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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7版)

3. 技术迭代加速,n型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前沿技术蓄势待发

2025年是光伏技术代际切换的 “收官之年”,根据CPIA《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5-2026年)》显示,2025年度电池环节量产产线以n型电池为主,PERC 电池市场占比下降至 3.0%,预计2027年以后p型技术路线基本退出市场;n型TOPCon电池市场占比为 87.6%,依然为占比最高的电池技术路线;异质结电池市场占比为2.6%;XBC电池市场占比为 6.7%。

从技术效率来看,n型电池量产效率持续逼近晶硅理论极限。2025年,规模化生产的n型TOPCon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7%,TOPCon电池凭借成熟的工艺适配性与成本优势,成为行业 “现金牛”;XBC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6.5%,XBC电池以更高的转换效率与更低的银耗成本,在高端地面电站与分布式场景中快速渗透;HJT电池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9%,HJT电池则依托工艺步骤少、双面发电效率高的特点,在异质结叠层等前沿领域率先布局。2025年度,n型技术路线形成 “TOPCon 稳占主导、XBC高端突破、HJT稳步发展”的三分天下格局。未来随着n型电池各技术路线工艺技术的进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n型电池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主流电池技术地位,效率也将较快提升。

与此同时,金属化环节迎来重大变革,受银价大幅上涨驱动,少银化、去银化成为行业共识,0BB无主栅、银包铜、电镀铜等技术快速推进产业化,有效对冲成本压力。此外,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作为下一代光伏技术的核心方向,实验室效率突破32%,百兆瓦级中试线落地,为下一代技术突破奠定基础。

2025年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的“破立之年”,从价格战的惨烈内耗到“反内卷”的觉醒,从固定电价时代的终结到全面市场化的转型,结合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多重变革交织之下,光伏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性扩张到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蜕变,也随之涌现出大量创新技术为行业的进步推动助力,开启价值竞争的新篇章。基于CPIA 路线图对2026-2035年行业的前瞻性研判,未来光伏行业将呈现 “市场增速阶段性放缓、技术迭代持续深化、产业链整合升级、应用场景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逐步迈入稳健增长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虽然2026年新增装机面临近年来首次负增长的压力,但行业盈利拐点有望出现,具备技术优势与全球化能力的光伏企业将率先穿越周期。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核心团队均毕业于浙江大学硅及先进半导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以湿制程单晶制绒辅助品起家,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原创技术,坚持走“蓝海战略”的差异化路线,在光伏行业的原创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目前业务已涉及光伏材料、光伏设备、光伏电池和组件等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三大板块,在同类产品细分市场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细分赛道的“隐形冠军”。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产品包括制绒辅助品、抛光辅助品、清洗辅助品和刻蚀辅助品等,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制造中的清洗制绒和刻蚀抛光工序,市占率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体缺陷钝化设备、界面钝化设备、链式退火设备、吸杂设备等,均由公司完全创新自主研发,属于p型和n型电池制造环节中提效的增益设备,推出市场后也都成为了对应产线上的标配设备,除此之外还有公司自研自用的针对TOPCon路线的掩膜设备;公司光伏半片电池是在行业内首次提出的利用边皮料的半片技术,属于行业首创,目前已被行业广泛认可,半片技术更是HJT电池的标配,该技术不仅为公司进入电池领域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人员基础,更为光伏产业链的提效降本提供了新思路,推动了行业的进步。

公司于2024年6月推出了基于原创叠栅技术的研发成果叠栅组件,不仅能有效解决电池表面的遮光问题和降低电阻传输损耗从而提升效率,还能大幅降低银耗实现降本,是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大创新,公司目前正持续致力于叠栅技术的量产推进工作。叠栅技术作为一种结构性降本方案,其核心在于通过材料创新、结构创新与工艺创新来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将技术突破作为降本增效的有效路径。

公司作为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通过长期的原创技术开发,已经对硅材料和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工艺有了深刻地理解和广泛的知识积累。公司以硅材料研究为基础,在硅片、电池、组件等环节开发创新工艺,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帮助客户提高电池和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降低制造成本。这种深厚的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使得公司在电池和组件等终端产品的研发上积累了大量的领先技术。随着公司在电池、组件等终端业务领域的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不仅能够实现新技术自身产能的量产工作,还能为行业提供与之协同的有技术竞争力的材料产品、设备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盈利模式,成为真正提供解决行业痛点难点技术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这样的技术输出不仅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够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共赢的局面。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也会在保持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继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等,为行业提供更多的降本增效方案,成为真正为行业提供创新技术输出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发展情况

1)总体发展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跨学科一体化研发、自主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对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创新。

在湿制程辅助品领域,n型技术路线下客户对绒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技术迭代公司一方面对传统制绒、碱抛等湿制程辅助品进行升级,另一方面积极研发推出多种新品如二次制绒产品,其搭配自研的清洗辅助品,在修饰绒面降低反射率的同时,也不影响电池的开压和填充,使得电池转换效率普遍增益0.05%-0.10%,目前在行业内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和使用。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对BC类电池和HJT电池的产品升级加强,相关产品也在BC技术的龙头企业和HJT的龙头企业获得广泛应用。

在光伏设备领域,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公司开发了针对双POLO的掩膜技术,利用链式涂膜的方式在硅片上形成一层掩膜层,该掩膜层具备耐碱腐蚀的特性,并结合激光开膜技术能够实现正面Poly的图形化,该技术简化了正结的双POLO工艺流程,具有较宽的工艺窗口。该设备目前正应用于公司的TOPCon产线,尚未广泛推广到市场。

在电池领域,公司推出的半片电池技术属于行业首创,在半片领域具有完整的专利护城河。公司于2024年下半年正式投产落地基于半片技术的约3GW TOPCon硅片和电池,公司新的半片n型TOPCon电池融入了公司自身对湿法材料的理解,同时配套了自研掩膜设备和新的电池工艺,扩宽了n型电池的工艺窗口,为进一步提升TOPCon电池效率打下了基础。目前公司210N电池片的平均入库效率是25.5%,CTM接近98%,在整个行业内对于210N大尺寸电池效率处于领先地位,整体量产化电池对应2384*1303版型组件的平均功率在725瓦,取得行业领先水平。

2)叠栅组件技术

在组件领域,公司于2024年6月推出了最新研发成果基于叠栅技术的“古琴”组件,该技术使用极细的三角导电丝替代了传统的主栅和焊带,使得用银量大幅降低,同时该导电丝具有超高表面反射率,可将电池表面的等效遮光面积降低到1%以下,从而提升了组件的转化效率。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双polo钝化技术等),较常规TOPCon SMBB技术的同版型组件,叠栅组件的单块组件功率可提升4%-5%左右。

为了便于理解叠栅电池的优势,我们可以用城市的交通系统来类比。常规电池的导电路径就像城市的十字路网,电流好比车流,车辆从小巷钻出进入小路(细栅),再经过很长路径汇入大路(主栅),再沿大路经过几个路口,才能爬上高架路(焊带),进入快速通道。这一路经过多个路口,走走停停,比较拥堵,通行效率较低(电阻损耗较大);而叠栅电池就像在每条小路(细栅)上方,直接架起一条条高架路(叠栅铜丝),车辆从小巷进入小路后,就立即驶上高架,不需要经过任何十字路口,通行效率非常高(电阻损耗非常小)。通常叠栅铜丝的密度是常规电池主栅的十倍以上,电流传输更顺畅,功率损耗大幅减小。

同时,我们还把这些高架设计成了 “隐形路”,让下方的城市结构和功能基本不受影响,即把原本会遮挡阳光的栅线面积,有效压缩到了1%以下,让更多光能可以毫无阻碍地照进电池内部,实现了光学利用效率的大幅提升;更关键的是,它用成本更低的铜丝,替代了原本昂贵的银,既保证了导电性能,又从材料端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最终让电池在电学提效、光学增效、材料降本三个维度上实现了全面突破,就像一座城市既打通了交通命脉、提升了通行效率,又节约了土地资源,降低了建设成本。

公司一直持续致力于叠栅技术的量产推进工作。由公司创始人符黎明博士亲自牵头,同时组织材料、设备、电池、组件四个事业部的负责人共同配合叠栅技术的推进工作,在过往的一年克服了诸多材料、设备上的问题,目前公司已跑通单面叠栅组件(正面叠栅+背面MBB)的工艺路线,第二代双面叠栅工艺的开发也已经初步完成;公司中试线叠栅电池的平均效率已经达到27.0%以上,2382*1134版型的组件平均功率突破660W。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针对叠栅组件技术获得了53件专利,其中22件为发明专利,同时在申请专利达60件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布局。

(2)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持续推进在研的叠栅技术,希望在未来实现银耗用量的大幅减少,同时结合TOPCon双POLO技术实现效率的提升,为行业提供更多的降本增效方案,成为真正为行业提供创新技术输出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与此同时,公司还在研究多项降本增效的技术方案,比如以提升效率为主要目的的叠栅组件的四分片方案、叠栅种子层制作的创新技术和针对TOPCon电池的氢钝化技术,以及针对BC的掩膜材料和掩膜技术,以简化BC的工艺流程从而实现降本。

未来三到五年光伏产业竞争将愈发激烈,公司将秉承“蓝海战略”的研发思路,立足于对硅材料的深刻理解,坚持以产业化研发为导向,坚持技术创新,从硅片、电池、组件各环节的一体化出发,紧密切合行业发展痛点,助力行业n型技术持续进行降本增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0.1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同比减亏48.9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6.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0亿元。具体请参考本报告第三节“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上网文件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议案6:胥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5月1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溧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0519-67181119

电子邮箱:zqb@shichuang.cc

会议联系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基于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经审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具体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能够有效规范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通过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多举措推动公司提升经营质量。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145,709.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0,779,544.65元,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盈利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汇”)的控股子公司,鑫通汇持有尤利卡99.987%股份,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公司直接持有鑫通汇41.8605%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37亿元(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423.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布局,为满足公司持有41.86%股份的参股公司鑫通汇下属控股子公司尤利卡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鑫通汇的股东拟共同为尤利卡申请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胥光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此外,根据尤利卡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生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7亿元(可滚动使用)。同时,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鑫通汇控股股东胥光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情况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担保的比例不超出公司穿透后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出具反担保,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担保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其他担保方及被担保方、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股尤利卡,公司委派董事、副总经理赵艳女士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总经理,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尤利卡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尤利卡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的本次担保不涉及股权质押,本次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鉴于尤利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尤利卡系公司关联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通过委派董事、总经理,参与尤利卡的经营管理、财务运作。公司将及时了解尤利卡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尤利卡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尤利卡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78223045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号A1座

4.法定代表人:胥光

5.注册资本:15,002万元

6.成立日期:2005-08-10

7.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注:公司通过持有鑫通汇41.8605%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宁波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元审字(2026)第082号审计报告

10.被担保人权属情况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由尤利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尤利卡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尤利卡受到其自身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的限制,融资能力相对有限,因此需要通过担保的方式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后期发挥尤利卡与公司的协同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尤利卡目前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亦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因此担保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4月28日,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尤利卡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5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423.4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7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3,423.4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公司。2025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波动情况影响,尤利卡净利润为负;截至2025年底,尤利卡净资产为负。若未来光伏行业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产业链价格持续波动,可能对尤利卡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包括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等。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下转9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