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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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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85,138,741 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6,2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凌达、凯邦、新元等品牌,产业布局覆盖消费和工业两大领域。消费领域覆盖家用空调、暖通设备、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电器、环境电器等产品,为家庭及商用场景提供全品类智能家电及智能楼宇系统解决方案;工业领域聚焦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精密模具、电机、压缩机、电容、半导体、精密铸造、基础材料、工业储能等板块,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体系,助力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目前,格力产品已服务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坚持以核心科技与高品质服务用户,持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坚守实体经济,发展自主品牌,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深化渠道建设,纵向深挖技术和质量护城河,横向拓展高协同赛道,实现可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11.18亿元,同比下降9.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03亿元,同比下降9.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83亿元,同比增长57.93%。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与行业增长压力,公司核心产品市场地位稳固,多项品类市场占有率领跑行业。格力中央空调持续彰显行业领导力,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首位。根据i传媒旗下《暖通空调与热泵》杂志发布的《2025年中国中央空调行业发展报告》,格力以超15%的市场占有率持续领跑,连续十四年保持国内中央空调市场占有率第一。

公司坚守家用空调核心优势,多措并举稳定市场份额,线上布局成效显著,实现核心业务稳健运行。奥维云网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格力家用空调线上市场零售额占比为24.31%,位居行业第一。

未来,公司将坚定践行“弘扬工业精神,掌握核心科技,追求完美质量,提供一流服务,让世界爱上中国造!”的企业使命,聚焦消费与工业两大板块,持续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矢志迈向“缔造世界一流企业,成就格力百年品牌”的企业愿景,为股东创造更高价值,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5年财务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5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26年财务年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6财年”)以及2027年冷年年度(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以下简称“2027冷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2025财年,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盛世”)、浙江格力恒信智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信”)实际发生的销售类交易金额分别为39.98亿元、0.03亿元。

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盛世、浙江恒信在2026财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分别不超过55亿元、25亿元,合计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在2027冷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分别不超过55亿元、25亿元,合计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军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6财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注:截至披露日,2026财年已发生金额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2.2027冷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注:2027冷年指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2026冷年发生额指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5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

注:2025财年指2025财务年度,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督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1年5月26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芳三区30幢一楼B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盛世的总资产为242,138.74万元,净资产为72,150.50万元;202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5,484.32万元,实现净利润2,107.43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浙江盛世成立时间较长,拥有稳定的供货与销货渠道以及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支付履约能力。

(二)浙江格力恒信智远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25年7月25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池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科普宣传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鸣街道建国北路639号1501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恒信的总资产为115.34万元,净资产为3.09万元;202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2.55万元,实现净利润-26.91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恒信担任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恒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恒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浙江恒信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浙江恒信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分别与浙江盛世、浙江恒信签订交易协议,约定双方在2026财年、2027冷年专营格力产品的区域经销合作事宜,2026财年及2027年冷年,公司向浙江盛世、浙江恒信销售额预计分别为55亿元、25亿元。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渠道商业利益、公司盈利目标等因素,制定全国统一价格。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上述定价原则,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保持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盛世、浙江恒信与公司其他区域销售公司一样,执行公司统一的销售政策,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的利益。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浙江盛世和浙江恒信。公司与浙江盛世、浙江恒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销售业绩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浙江恒信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统一的销售政策,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对公司销售业绩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从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业务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经审计)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4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和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亮,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韩振平,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和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赵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韩振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拟项目合伙人赵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韩振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拟参考2025年度审计费用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39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差旅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

2.投资种类:公司套期保值投资品种主要涉及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材料。

3.投资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流动性保障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

4.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6年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流动性保障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由于公司铜、铝等原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因大宗材料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大宗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品种为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材料,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美元。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6.交易对手: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银行。

7.流动性保障安排: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

8.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9.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现汇,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6年拟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流动性保障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审核流程、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风险报告、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大宗材料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材料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材料套期保值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证监会旗下的保证金监管中心监管,履约风险较小。

4.强平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损失。

四、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下转1064版)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炎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炎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炎姿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