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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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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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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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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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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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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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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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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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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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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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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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全球研发及商业化战略合作与许可交易业务的推进,外汇收支规模明显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预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防范汇率波动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同时,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持续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相关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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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应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