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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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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31,500.90万元认购华大热电新增注册资本11,667.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大热电70.0006%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5〕43号审计报告,华大热电2023年度及2024年1一11月分别亏损2,494.09万元、1,157.05万元,存在较大可弥补亏损。基于审慎原则,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年公司各定期报告中商誉计算亦延续该处理。鉴于华大热电2025年度经营改善、市场拓展进展及未来盈利预期,公司判断其在可弥补亏损结转期内很可能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调整期初数,该处理更符合准则要求。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综上,公司追溯调整了上年同期相应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慧芸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慧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慧芸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31,500.90万元认购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热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7.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已完成,公司持有华大热电70.0006%的股权,华大热电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华大热电股东张清海、华大热电三方共同签署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张清海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业绩补偿协议》《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约定了交易价款、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等相关事项。

根据上述有关协议的约定,张清海先生承诺华大热电公司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00万元;2025年、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300.00万元;2025年、2026年、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9,800.00万元。前述净利润的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考虑因本次增资收购事项追认未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对应的后续所得税费用影响,除此以外的递延所得税确认对扣非后净利润的影响包含在内。承诺期内,华大热电业绩低于上述承诺利润时,张清海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业绩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额-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实际数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净利润承诺总额*本次交易张清海获得现金对价-前期已补偿现金金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号)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号)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6916号《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大热电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考虑因本次增资收购事项追认未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后,计算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04.98万元,未达承诺数3,000.00万元,完成率为96.83%,未完成本年预测盈利,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张清海对公司的补偿金额为281.19万元。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张清海先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为现金281.19万元。业绩承诺方已按照相关约定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6-03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6年第一季度食品制造业务经销商与代理商变动情况

单位:户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关于湘潭食品公司园区内部分土地出租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